宁 波 环 境 保 护 局 文 件
关于印发宁波市地表水市控监测点位布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环保局(分局),市环境监测中心:
我市地表水监测点位布点方案从1992年水环境功能区区划调整后开始实施,全市共布设市控以上监测点位64个,基本覆盖了我市主要饮用水源地、主要水系干流、支流和部分河网,为我市水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促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2005年省环保局和省水利厅重新编制了《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并报省政府同意颁布实施。根据新的水环境功能区区划方案有关要求,我市原有的地表水监测布点方案已不能适应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无法正确评价各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和体现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在各地上报的地表水监测点位调整方案基础上,我局根据环境管理、环境质量评价的需要,重新调整了地表水市控监测点位,原国控监测点位仍维持原状。各地县控监测点位以保持历史监测数据的延续性为原则,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可作适当调整,调整方案报市环境监测中心备案。
现将调整后的地表水市控监测点位布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抓紧布置,从2007年7月起按照本方案开展地表水监测工作。为保持地表水监测工作顺利过渡,本方案中撤销的监测点位监测到2007年底,移位的监测点位按调整后的位置监测。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主题词:环保 地表水 监测 方案 通知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