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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010年是“十一五”减排的最后一年,也是“811”新三年环境保护行动的最后一年,又是“十二五”及后阶段环保工作的谋划之年。2010年,全市环保工作指导思想是: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抓手,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环境安全、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坚决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两个“硬指标”,不断提高环境对经济社会的支撑能力,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深入推进减排重点工程建设为主线,在狠抓总量削减任务上下功夫。
  1.确定2010年污染减排目标。2009年,经市减排办预测,COD、SO2排放量分别下降5%和10%,预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十一五”减排任务,我市2010年的减排目标为:COD同比削减2%,COD排放总量控制在4.44万吨以下;SO2同比削减10%,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1.12万吨以下。
  2.强力推进减排重点工程建设。COD减排方面,重点确保江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于6月底前建成,慈溪、宁海、象山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年初投运;16个省级中心镇中石浦、西店、莼湖、西周等4个中心镇建成污水处理厂,其余中心镇的污水全部做到纳管处理。SO2减排方面,建成镇海炼化等6家单位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工程;抓紧实施宁波钢铁公司烧结机组脱硫。
  3.扎实开展减排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好年度和“十一五”的减排自查核算工作,做好减排工作的全面总结评估,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对我市减排工作的考核和核查,并严格按照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减排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并启动“十二五”减排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工作。
  4.继续夯实减排工作基础。及时总结我市在排污许可证发放方面的经验所得,做好即将出台的《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年底前按要求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各项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污染减排指标和环境质量指标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加强环境统计与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衔接,按时完成普查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完善环境信息数据库,为“十二五”减排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以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在狠抓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
  5.开展氮氧化物防治工作。在现有火电机组脱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氮氧化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尤其是火电厂和其它重点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监测、统计和核定,创建一批氮氧化物污染控制示范企业。
  6.开展利用农林废弃物开发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示范项目的扶持工作。以生物质燃料替代煤炭,尤其是加强中小型燃煤锅炉的燃料替代工作,节能又减排,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
  7.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研究出台大气环境污染防治与清洁绿色能源发展相配套的政策性文件,突出抓好以中小型燃煤锅炉整治和废气排污收费规范为专题的环境行政执法,切实加大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力度。
  8.开展机动车排气综合防治工作。重点抓好机动性排气检测线的规划和建设,建成并运行道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推进成品油贮运设施油气回收工程等工作。同时协助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政策规章的制定工作,为机动车排气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9.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整治工作。开展全市工业企业VOC排放现状调研,提出污染防治综合政策,并在大型化工企业中开展VOCs整治试点工作,积极应对复合型大气污染。
  (三)以加快实施重点区域整治为推手,在狠抓 “811”新三年行动成效上下功夫。
  10.加大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力度。巩固已通过验收区域的整治成果,继续做好石浦水产品加工区域和慈溪市废塑料区域的整治,确保全面完成第二批市级督办7个重点区域整治任务。同时督促开展新一轮县(市)区级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11.加大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力度。结合《余慈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甬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着力做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余慈地区部分河段内河污染整治及水质考核和湖泊水库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12.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力度。全面完成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环境整治。推进印染行业污染整治以及中水回用等工作,进一步加强铸造、表面处理、废塑料加工等废气排放行业的整治工作,防止污染行业异地反弹。
  13.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充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和GIS(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探索酸洗废水综合利用、以废治废的新举措;加快推进余姚、北仑等垃圾焚烧场建设,切实改进北仑枫林、象山水桶岙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处理,落实奉化、宁海、象山的污泥无害化处置措施;按时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减排试点和ODS淘汰试点工作;开展垃圾焚烧场飞灰综合利用前期调研试点工作。
  14.加大辐射安全保障力度。开展全市放射性本底调查工作,构建全市放射源在线监测系统,切实加大对辐射工作单位和不锈钢熔炼企业的辐射安全监管力度,并确保工作单位和监管人员持证率100%,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
  15.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以保障农产品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菜篮子”种植基地环境监测,总结提高受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水平,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全力确保群众日常生活的头等大事。
  (四)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为首要任务,在狠抓生态市建设重点突破上下功夫。
  16.继续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饮用水源地功能区划调整。组织开展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农家乐等休闲旅游项目的调查工作,研究制定治理标准和期限,并按“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原则联合对水源地的农家乐休闲旅游进行整治;强化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工作,深化合格饮用水源地的创建活动。
  17.继续改善农村环境。大力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年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并以典型带路,切实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太阳能生物处理技术推广力度,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处理设施60座;进一步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40%以上。
  18.继续做好畜禽养殖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年存栏猪100头(牛1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19.继续深化生态创建工作,到2010年底,2个以上城市达到国家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3个县(市)达到省级生态县(市)标准,新增15个以上省级生态乡镇,并积极培育1-2个国家级生态县(市)、区,深入开展绿色系类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类生态示范创建的动态管理,确保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五)以严格监管和严肃考核为突破口,在狠抓环境安全上下功夫。
  20.严格执法。以“绿剑”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为载体,认真履行行政责任制,深入开展以火电、热电、印染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为重点的飞行监测行动,全力确保“飞行监测”的稳定达标率,并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效能,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不断深化和拓展环境监察工作领域。
  21.确保平安。以省厅公布的全市73家省环境安全重点企业为重点,持续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建立全国领先的环境应急信息平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逐步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全市特别是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源监管到位;加大信访调处力度,积极排查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宁波市跨区域环境污染和信访纠纷联合调处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2.深化考核。探索试行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定量考核机制,实现考核内容由具体工作为主转为体现环境质量的具体量化指标为主,逐步提高环境质量的考核比重。同时探索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机制。
  (六)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为支撑,在狠抓环境监管水平上下功夫。
  23.强化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着力抓好二噁英实验室、生物生态监测、遥感解译实验室等一批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建立标准型灰霾监测站和生态背景监测站,进一步优化、完善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着力提升生物生态监测能力,完善水质在线生物安全预警系统和水源地藻类、叶绿素、藻毒素等相关因子的应急监测体系;继续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县(市)区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
  24.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进一步塑造环保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5.强化科研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当前低碳经济和绿色发展的宏观背景,依据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结合环保部、省厅的具体要求,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确保规划具有战略性、宏观性和可操作性。出台《宁波市环境科研管理办法》,规范科研课题的全过程管理。搭建环保公共科技与产业咨询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环保服务业市场,并充分借助各类行业协会力量,大力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努力把环境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6.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置,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各县(市)区基层环保工作机构。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整改年和“服务型”机关建设要求,着眼于环保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加大环保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环保系统人才库,建立一支数量充足、岗位匹配性强的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队伍的朝气。进一步理顺干部人事工作的相关制度,形成干部人事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干部人事工作运作的科学机制。
  (七)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立足点,在狠抓服务水平上下功夫。
  27.继续高效地服务经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落实环保系统服务经济发展的“六项”措施,完善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重点做好镇海炼化新增15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为企业提供快捷、优质、高效服务。
  28.继续把牢环保准入关口。结合生态功能区划、规划环评等环境准入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环保审批,继续推进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深入推进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强化对环评编制、验收监测和环保专家队伍的监督制约以及责任追究工作;制定重污染如印染、电镀等行业的环保准入条件,慎防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以及产能过剩的项目趁机搭车上马。
  (八)以深入实施基层创建活动为载体,在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上下功夫。
  29.启动新一轮创模复查工作。梳理对照创模指标完成情况,按照环保部、市政府的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创模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30.加强新闻报道。建立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充分发挥媒体导向作用,深入报道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典型。
  31.组织环保活动。继续开展“世界环境日”、“环保、故乡、山江海”、“甬台舟温生态环保行”、“11·28”环保志愿者活动日等主题鲜明的环保宣教活动,组织好生态环保工作新闻采风活动。积极推进全民环境教育活动,加强对社会和各级领导层的环境渗透教育,开展面向农村、企业的环境宣传教育。
  32.形成宣教合力。借助“生态之友”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力量,进一步拓宽环保公众参与渠道,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调动群众要求改善环境质量的积极性,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了解、理解、支持和参与,让环保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构筑起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环保“统一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