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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

 

118,省考核验收组一行到象山县现场考核验收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上午,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组分3组深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大唐乌沙山电厂、西周镇老虎山绿色矿山、西周镇航头村太阳能垃圾处理设施、溪口水库、茅洋乡李家弄村、水桶岙垃圾填埋场、海洋与渔业局视频监控平台等,对生态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并详细审核了有关档案资料。下午,召开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现场考核汇报会,象山县相关领导作了汇报。

汇报中指出,自2004年该县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来,全县上下坚持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并重,按照全程生态、全境生态、全民生态的思路,着力推进工业发展高新化、农业高效生态化、服务产业精品化,实现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着力实施碧水工程洁净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打造宜居宜业环境;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真抓实干的工作合力,健全生态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县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面貌大为改观,社会凝聚力明显增强,较好地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效益双赢。

省考核验收组认为,象山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数据详实,对照《浙江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考核指标基本符合省级生态县的要求,同意通过考核验收。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考核验收组组长王以淼充分肯定了该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取得的成效。他说,象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县建设,坚持生态立县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海休闲城市总目标,弘扬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经济,夯实环境基础设施,美化生态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他还提出要求,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提升上走在全省前列;要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在城乡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上走在全省前列;要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上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