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江东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第二轮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九日 江东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第二轮复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迎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第二轮复查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复查迎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和复查要求,针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动员全区各方力量,切实抓好整改和提高,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健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为我市在2012年6月底前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验收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污染整治 1.扎实推进内河整治工程,确保完成年内整治任务,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对辖区截污纳管工作情况作一次全面梳理,加大截污纳管力度,提高污水纳管率(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 3.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责任单位:江东环保分局)。 4.完善内河水环境的日常保洁管理等长效机制,保持水面整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二)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1.开展城区无燃煤区建设工作,完成区域高污染燃料禁用工作(责任单位:江东环保分局) 2.加快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完成9座加油站改造(责任单位:江东环保分局)。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建筑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建筑施工场地主要道路硬化比例、拆迁作业全洒水压尘比例、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定落实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严查渣土运输洒漏,防治道路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5.加大查处力度,杜绝垃圾随地焚烧污染空气现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声环境综合整治 1.加大夜间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的查处力度,严格审批建设单位夜间施工作用,加强对中考、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期间的噪声监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江东环保分局)。 2.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和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查处(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江东环保分局、江东公安分局)。 3.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源的管理,确保达标率在90%以上(责任单位:江东环保分局)。 (四)固体废物管理 1.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加快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车辆改造,杜绝沿途污染(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加强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加强医疗单位废弃物分类收集与安全处置监管,完成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无缝化”收集网络建设,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4.加强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网络,确保工业固体利用处置率在90%以上(责任单位:江东环保分局)。 (五)工业企业监管 1.强化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飞行监测”力度,督促工业企业改造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江东环保分局)。 2.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年度审核任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优化保洁方式,增加主干道冲洗保洁频次,确保无垃圾、无堆积物和杂草,无白色污染、无乱张贴、乱涂写、无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开展餐饮娱乐服务业的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江东环保分局、区城管局、江东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安排和活动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8月中旬)。区政府成立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第二轮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印发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职责。宣传部门、街道、社区和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复查迎检高潮。 (二)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8月中旬至9月底)。根据创建复查工作方案,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完成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复查要求。有关部门要跟踪报道各单位抓整改、迎复查的先进典型,鞭策落后,表扬先进。 (三)考核迎检阶段(2011年10月至复查结束)。各街道、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行舆论引导,在全区上下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2011年10底月前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预验收,并根据预验收意见落实整改工作,12月底前向环保部提交正式验收申请。2012年6月前随时以最佳状态迎接国家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和复查迎检工作,把巩固环保模范成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抓手,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东环保分局,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层层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迎检方案和考核指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尤其要针对薄弱环节和弱项指标,细化工作任务,硬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把每一项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并明确完成期限,确保达到考核要求。 (三)狠抓落实,强化督查。迎接复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街道必须树立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和调度会,重点对本方案部署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和通报。各责任单位必须抓紧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四)全民动员,营造氛围。各街道、社区要把迎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力做好群众的发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环境、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以提高市民对创建复查工作的“知晓率”和对政府环保工作的“满意率”。主题词:环境保护 迎检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江东工商分局,江东国土资源分局,江东质监分局,江东地税局,江东国税局,江东规划分局,江东环保分局,江东药监分局,江东供电局,江东交警大队,江东消防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