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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生态建设及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根本要求,以污染减排与总量控制为抓手,以大气污染防治与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一)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在落实市委“六个加快”发展战略上有新突破。贯彻执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上提出的“六个加快”发展战略精神,全市环保系统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作用,努力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倡导者、引领者和践行者。

  一是明确生态建设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五年行动纲要》,环保部门充分发挥生态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抓好分解和落实工作,把今后五年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八项目标、实施十一大行动、落实八项保障措施,完成一百二十个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强化监督执行和跟踪反馈工作。2011年度计划投资60.43亿元的112个具体项目(任务)除1个需省统筹组织实施外,其余已完成106个、部分完成5个,实际投资78.35亿元。其中,计划投资36.57亿元的14个重大项目(任务)全部完成,实际投资50.03亿元。

  二是大力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坚持市、县、乡镇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把各类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努力发挥创建示范效应,奉化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宁海和象山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镇海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北仑创建省级生态区、慈溪创建省级生态市、余姚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等均成为各地全面贯彻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具体实践。积极探索社会化创建机制,继续做好环保模范单位评选等基层绿色创建活动,建成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4个,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8个,并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25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96个,践行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三是注重宣贯生态文明知识。结合市委推进“六个”加快发展战略内容的主题宣传,开展对各级各部门共建生态文明的宣传培训工作,解读和部署我市“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及工作任务。搭建各种平台,开展“迈向生态文明”大型公益行动、“甬台温生态文明建设行”及第五届“环保、故乡、山江海”等主题活动,提高广大群众了解、参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发挥非政府团体组织管理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充实环保志愿者服务队伍,在生态市、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中,培育全社会保护环境、推进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污染减排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有新措施。继续坚定不移地把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作为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导向、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好落实。

  一是及时落实“十二五”和年度减排任务。根据国家、省“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编制印发了《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1-2015)》、《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等工作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类减排措施内容、细化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为全面推进我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年初省政府下达的2011年我市减排目标(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分别比“十一五”末下降2.8%、1.9%、3.8%和4.8%),我市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削减0.5%到5.7%、氨氮排放量同比削减1.3%到2.7%、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削减1%到4.8%、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削减1.4%到5.2%(年度污染减排核算工作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故我市实际完成率需待环保部作最终确定)。

  二是全力推进减排重点工程。深挖工程减排潜力,在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方面,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设计能力16万吨/日的新舟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并完成主干管网的建设,污水处理负荷达60%;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鄞西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象山西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宁海长街和西店、象山石浦、奉化莼湖等中心镇污水处理厂还在抓紧建设之中。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方面,加快推进重点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脱硝设施建设,国华电厂、北仑第三发电厂、大唐乌沙山电厂、台塑热电8台脱硝机组全面投用;宁波钢铁烧结机脱硫工程和大唐乌沙山电厂三号机组脱硝工程进展顺利,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镇海炼化催化裂解再生烟气脱硫工程完成前期工作;持续开展各类非电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污染物排放浓度提标改造工作,确保污染物排放严于国家标准限值。

  三是持续抓好减排成果利用工作。不断巩固减排绩效,继北仑区深入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后、宁波国家高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也有序展开。大力推进区域和项目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完成省循环经济试点基地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国家和省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累计投资22.28亿元,申报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项目15个,以宁海浙东海岸农业循环经济园区、市供销社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镇海炼化资源回收及宁海国华电厂资源综合利用等四大循环经济标志性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充分运用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调控作用,继续深入探索排污许可证发放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镇海区等地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

  (三)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上有新成效。结合《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和《宁波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实施重点区域煤耗总量控制,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步伐。

  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无燃煤区建设工作。按照三年三期在城区全面建成无燃煤区的总体目标,2011年主要完成海曙、江东、江北、鄞州4区范围内154台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此项工作还被市委列入环保部门年度具体实践“三思三创”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一年来,环保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整治时间表,加快天然气和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114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奖励企业开展改造整治工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和宁波国家高新区还通过自我加压,提前开展二期“禁燃区”建设工作,全市合计完成235台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的淘汰改造任务,江东、海曙建成全市首批“禁燃区”,为三年治理任务完成和城区大气质量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油气回收工作。严格管理外地机动车转入,严禁国Ⅲ标准以下车辆进入,全市共审核通过外地车转入4019辆。加快机动车排气监控网络建设进度,继续推进市六区四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目前市六区4个检测站已完成设备安装和人员上岗培训工作,正进入计量认证阶段,其余五县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也在积极推进。此外,继续做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市完成382座加油站,6座油库和140辆油罐车的改造工作,超过年初确定的完成300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目标。

  三是全面启动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区块和产业发展特点,在镇海、慈溪等有机废气污染突出区域,在化工、机械制造、家具制造、船舶修造、彩钢瓦生产、汽车修造等重点行业,开展排放源调查及总量测定基础工作,研究制定有机废气减排和削减技术方案,探索建立有机废气总量控制机制,其中镇海区完成治理有机废气企业29家,为逐步解决区域有机废气恶臭等环境问题奠定良好基础。

  (四)深化依法监管工作格局,在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上有新进展。认真分析各地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巩固减排绩效,维护区域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坚持强化综合执法力度。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及“绿剑”系列等专项行动,采取飞行监测、错时执法等多种手段,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1054人次,检查企业22868家次,立案查处企业1562家,罚款总额达6601万元,同比增长18.1%,个案处罚额度达4.2万元。全市共依法取缔、关闭企业619家,停产整治企业128家,媒体曝光企业35家,限期治理企业243家,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4人,起到了对各类漠视环境保护、违法排放行为的震慑作用。严格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把铅酸蓄电池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列入2011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方案,全面排查我市62家铅酸蓄电池企业,依法取缔关停58家,并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原则,全面引导行业提升转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是开展重点行业、区域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及时制定出台《宁波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明确我市“十二五”治理目标和工作重点。余姚、奉化、宁海、鄞州、镇海、杭州湾新区等电镀行业集中区域按照项目原址整治2011年完成、异地搬迁2012年见效的治理目标,坚决关停擅自扩大产能和排放不达标企业,加大手工线等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和现有达标企业的整改提升进度。通过整治,全市现有电镀企业新鲜水用量下降40%以上,手工电镀工艺基本淘汰,仅因工艺需要保留约2%生产线。其中杭州湾新区原有276条电镀生产线,仅保留80余条;宁海电镀园区严格控制生产规模,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电镀生产线压缩到原审批量的20%。继续深入开展印染、造纸行业及水产品加工区域环境整治及规范发展工作,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象山、奉化、宁海等地分别实施的水产品加工园区、食品加工企业、造纸企业淘汰治理工作,也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严管辐射安全和固废处置工作。以开展“放心放射源”和“放心熔炼企业”整治创建工作为主线,实时掌握全市放射源底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各地“放心熔炼企业”创建工作已完成市级验收,并确保辐射单位100%持证运营。以强化废旧金属熔炼单位核查监管为内容,妥善处置了展慈金属工业有限公司铜制品、金苹果(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放射性异常等事件,使污染物得到及时控制转移,切实维护了周边群众身体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建成投运全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市六区及慈溪市医疗废物“无缝化”处置管理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奉化、象山、鄞州、北仑等地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全市废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持续保持100%。

  四是抓实环境应急防范和信访处置工作。组织修订《宁波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全市环境应急防范体系和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持续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坚决落实危化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环保验收前置制度和重点企业“一案一阀一池”等防治措施,并分别在镇海、北仑、慈溪、奉化、宁海、象山等地开展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演习,进一步强化各地应对突发环境问题能力。2011年我市共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6起,均为一般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确保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故。同时认真处理环境信访和纠纷案件,完善跨区域环境污染和信访纠纷联合调处机制,通过领导包案、现场督办等形式,全年市受理中心共办理环境信访件243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9.1%。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998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0%。信访处理率100%,满意率98%,切实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和区域社会稳定。

  (五)深化主动服务意识,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有新举措。以创先争优和民主评议机关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三服务”活动,努力发挥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一是强化环评准入监管。大力开展区域建设规划环评工作,相继完成余姚滨海产业园、宁波化工区等发展规划环评工作,推动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实行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及涉重金属行业等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否决。一年来,全市环保部门通过咨询说明、预审把关等形式,否决不符合要求项目532个,以排污总量约束形成倒逼机制,努力实现区域“增产不增污”。

  二是优化经济服务水平。两级环保部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为市、县两级重大项目服务,多次深入基层,指导、协调业主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事项。对镇海炼化一体化、宁波台塑及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建设等省市重大项目,市环保部门还落实专人跟踪指导,协助建设单位做好上下沟通联系,并获2011年度市级重点工程优质服务奖。此外,各地环保部门还大力实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大力推动公司上市和再融资、企业产品商标评定、单位荣誉评选等工作,出具公司上市、再融资环保核查证明12份,服务企业参评各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商号近600家,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三是提高审核行政效能。各地环保部门勇挑重担,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民生工程、医卫文教、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投资项目,在评估、审批、验收等环节优先安排,缩短时间,推动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全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审批项目 5496个,其中工业项目 2293 个、生态项目485个。出具环评报告书262 个,报告表2973份、登记表 2261份,审批项目总投资达3918.82亿元。

  (六)深化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在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上有新拓展。继续以国家首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市为契机,认真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并顺利通过国家年度核查。

  一是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把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各地年度生态市建设任务书,强化日常督查和考核工作。各地也加大投入,确保各类环境治理资金持续向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区域环境整治方面倾斜。全市共完成588个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建成生活垃圾太阳能减量化处理设施300座,生活垃圾三级收集处理模式覆盖行政村达98%;新增市级公益林22万亩,建成环境整治村2100个、省级全面小康村326个;完成河道、河沟治理21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8平方公里;完成绿色矿山创建6座,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4%,农村人居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二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会同各地环保部门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完成镇海、慈溪、奉化、宁海等地饮用水源地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环境整治工作,关停有关污染企业,完善核查、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余姚市还实施了环四明湖截污工程、陆埠水库生态湿地等项目建设,逐步建立起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全市102个水源地全部建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覆盖面达100%,合格率达100%。

  三是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强化执法监管手段,持续巩固100头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治理成果。加大治理资金投入,推动开展全市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工作,年度220家养殖场(户)的治理任务已进入验收阶段。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市年处理废弃物约30万吨。探索试点畜禽养殖废弃物及沼液配送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方向,鄞州、宁海等地已逐步建立沼液物流配送体制,去年仅鄞州区配送沼液超过3.5万吨,在变废为宝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养殖面源污染对农村河道、村庄生态环境的影响。

  (七)深化改革创新步伐,在提升自身能力建设上有新进步。以全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理顺我市环保系统工作体制,完善机构设置,强化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不断整合和提高环保部门工作执行力。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建设。开展并完成近岸海域和区域噪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完成五大水库水环境功能区域界限划定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深入研究以资源环境有偿使用为核心的生态补偿制度,科学统筹全市环境专项治理项目及资金分配落实工作。继续深化环境保护分级管理和协作工作机制,压缩行政管理层级,加快建立新形势下两级环保部门沟通及时、配合默契、运转有序的上下联动协调机制。

  二是提高监测监控能力。注重日常监管,全市307家在线监控系统企业系统正常运行,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率为98.72%,完整率为99.08%,均达到或超过国家、省里相关标准。完成中心城区有机废气自动监测、机动车排气检测等监管系统建设,持续加大对城区空气环境的监测监控力度。投入400万元建成白溪、横山、亭下、皎口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持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预警能力。此外,各地也加快了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进度,新增大气质量监控点位,逐步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由单点管理向流域、区域管理发展。

  三是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市委“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内容,深入推进“创先争优”、“绩效对账”等作风建设活动,着重开展了建党90周年、文明机关创建等系列活动,在当前繁重的环保工作压力下,着力加强全系统队伍的思想作风、勤政廉政和业务能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学习上的勤奋、干事业的激情和用权上的谨慎,树立环保系统良好形象,并涌现出一批如市环境监测中心荣获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为代表的团队典范。同时今年以来,各地环保部门也大力开展了内部机构整合和优化工作,坚持重心下移,一线和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