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波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文 件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准确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落实《宁波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制定的应急措施,有效减缓大气重污染程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环保局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组 长:徐畅成 副组长:叶立光、胡杰、瞿尔平、吴建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叶立光(兼) 副主任:方理力(常务)、吕唤春、朱建荣、刘增凯、翁燕波、杜宇峰、谢小诚 成 员:林斌、吴梁、赵世磊、徐洲洲、周军、易永平、陈晓众 二、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的后勤保障工作。 污防处:承担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统筹管理、协调处理市环保局内部大气重污染应急事务;组织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结束后的评估工作;配合宣教中心做好新闻发布稿件的撰写工作;承办市环保局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量(科监)处:制订并实施《宁波市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应急实施方案》;负责组建、管理大气重污染应急管理专家组,及时召集专家对我市大气污染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协调组织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及专家对大气重污染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预警等级的判定做出科学研判,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发布的建议,并为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在预警有效期内,组织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及专家加强跟踪分析,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变更或解除的建议;配合宣教中心做好新闻发布稿件的撰写工作。 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对工业废气污染源和工业烟粉尘产生源的监督管理;制订并实施《宁波市环保局大气重污染应急执法检查方案》,在大气重污染应急期间,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高效运转;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矿山开采等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配合宣教中心做好新闻发布稿件的撰写工作。 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空气质量监测,会同市气象台开展大气重污染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监测体系与预警网络;提高预报准确性;配合宣教中心做好新闻发布稿件的撰写工作。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建立健全超标机动车查处体系,配合市公安局开展黄标车限行区域的执法工作;配合宣教中心做好新闻发布稿件的撰写工作。 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制订并实施《宁波市环保局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方案》;做好《宁波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宣传工作,向公众普及大气重污染知识和应对措施;负责大气重污染应急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各新闻媒体对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报道;负责大气重污染应急期间,按规定向环保部、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做好预警发布、变更和应急响应启动、变更、终止等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做好市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市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的正常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在启动Ⅲ级预警时,须在宁波市内,并保持通信畅通;在启动Ⅱ级、Ⅰ级预警时,须到市环保局待命,集中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局南二楼市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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