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法规文件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畜禽排泄物“三沼”治理提升项目三年实施方案和下达2014年畜禽排泄物“三沼”治理提升任务的通知


 

宁 波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文 件

  
甬环发〔2014〕40号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畜禽排泄物“三沼”治理提升项目三年实施方案和下达2014年畜禽排泄物“三沼”治理提升任务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环保局:

  畜禽排泄物“三沼”治理提升是生态市建设、节能减排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支持开展沼气、沼渣、沼液(以下简称“三沼”)治理提升项目,经征求各地意见和我局认真研究,现将《宁波市畜禽排泄物“三沼”治理提升项目三年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2014年初调查和申报,经环保、农业部门研究审核,确定了19家“三沼”治理提升任务,其中奉化4家,宁海6家,象山8家,鄞州1家(详见附件3)。以上“三沼”治理提升任务须按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市规模畜禽场排泄物治理提升项目试点立项指南的通知》(甬农发〔2010 〕42号)要求进行,各实施单位按《2014年畜禽排泄物“三沼”治理提升任务可行性报告样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4)编制报告文本,注意要详细写明建设内容,于6月底前寄到宁波市环保局生态处。所有项目必须在2014年10月底前完工,11月初通过市环保局、农业局的联合验收。

 

  附件:1.《宁波市畜禽排泄物“三沼”治理提升项目三年实施方案
  2.宁波市畜禽排泄物“三沼”治理提升任务分配表(2014—2016年)
  3.2014年度19家“三沼”治理提升任务表
  4.2014年畜禽排泄物“三沼”治理提升任务可行性报告样表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8日


抄送: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