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文件 中共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印发宁波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全市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中共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5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从严治党、依规管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更严的纪律管好全市环保系统干部,为推进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强化政治纪律意识和政治规矩意识,决不允许对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决定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决不容忍拉帮结派、培植亲信、亲亲疏疏,搞小圈子、小团体等派别活动,必须坚持五湖四海,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擅权妄为、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目无组织,必须遵循组织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纠正不服从组织决定,与组织讨价还价、讲条件、阳奉阴违、自行其事等行为,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决定、安排;不得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必须管好“身边人”。(责任领导:褚孟形 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2.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旗帜鲜明地与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对顶风违纪者要严惩不贷,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使党员、干部对纪律心存敬畏,使党的纪律成为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成为政治习惯。(责任领导:张旭 责任处室:监察室) 二、着力落实“两个责任” 3.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研究制定《2015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局党组书记与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年中和年底由局领导带队对局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责任领导:褚孟形 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4.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局系统各级班子成员要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深化、细化“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的分管单位和责任对象做到“五个一”,即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解决一个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听取一次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5.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营造氛围,支持驻局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诫免谈话,强化效能监察,加大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早预防、早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三、着力改进机关和干部作风 6.用硬的手段反对“四风”。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行“三公”经费月报和公开制度。要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和中央、省、市公务接待规定,禁止同城接待、禁止超规格接待、禁止经费超支,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加强对直属单位的公车管理,严肃查处违反公车改革纪律规定的行为。(责任领导:褚孟形、汪友方 责任处室:办公室、监察室) 7.用严的举措整治“庸懒散”。在环保系统内部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推进环境监察与行政监察有机结合,坚决纠正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按照环保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适时出台《宁波市环境保护行政问责办法》,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环保责任追究作出具体规定。(责任领导:张旭 责任处室:监察室) 8.用铁的手腕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环境保护工作价值判断的最高准则,发挥好环保部门源头把控、执法监管、监测预警、督促考核等工作职能,推动区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群众环境诉求快速反应机制,着力解决各类环境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领导:瞿尔平责任处室:监察支队) 四、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 9.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将预防腐败工作与各项改革同步推进,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体现到各项改革制度建设中,避免制度“真空”为腐败提供可乘之机。制定环保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从业行为,根据上级要求推行公款存放招投标做法。(责任领导:励志武、叶立光 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计财处) 10.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环评中介机构改革。进一步梳理审批权限和程序,最大限度下放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完成环科院环评机构的脱钩改革工作,进一步放宽环评市场准入门槛,完善环评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建立环评机构诚信档案。推行生态环境监管治理市场化,引导和培育一批涉及环境监测、评价、治理、监测设施运维等社会专业机构和环保产业,规范各机构、产业准入和运营考核要求。(责任领导:汪友方 责任处室:审批处、总量控制处) 五、着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1.加强全方位置的监督管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针对民主生活会征求到的意见和巡视、审计、机关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紧盯行政审批、环境执法、排污权交易、专项资金管理、固体废物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责任领导:励志武 叶立光、胡 杰 虞建飞 责任处室:相关处室) 12.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法、程序和时限,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保障机制,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立完善机关各部门、局属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并依法公开。深化“阳光工程”,深入推进群众特别关心、社会特别关注,加快重点污染源监管、行政许可等公众关注度高事项的信息公开。制定宁波环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推动全市省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环境案件的查处结果,最大限度地公开环境信息。(责任领导:汪友方 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1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聘请行风监督员,请他们对工作进行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研究分析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特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予以解决。(责任领导:励志武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 14.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舆情的收集、整理和处置工作,主动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形势,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责任领导:吴建伟 责任处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六、着力开展预防腐败工作 15.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政治定力,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开展警示教育,用好《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警示录》、《反腐倡廉漫画集》和《照镜子敲警钟》等廉政教材,采取灵活多样方式,丰富廉政教育的手段和载体。巩固和拓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成果,打造具有宁波环保特色的廉政文化精品。(责任领导:张旭 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16.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编制《环保系统干部预防失职渎职手册》,用图片、漫画及文字等形式,引导环保系统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环保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邀请检察院领导为局系统干部讲课。(责任领导:张旭 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七、着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7.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市纪委授权,切实做好有关转办、交办信访件和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初查初核工作。严格保密纪律,切实保护好举报人。认真开展信访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责任领导:张旭 责任处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18.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纪律审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利剑高悬,有案必查,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对中央、省、市纪委明确查办的几类重点案件,要发现一起、报告一起、查处一起,强化“不敢腐”的行为。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改革创新失误与严重失职渎职、一般性错误和严重违纪违法的界限,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惩处腐败者。(责任领导:张旭 责任处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八、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9.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按照规定尽快配齐监察室工作人员,在有条件的局属事业单位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同步调配机关纪委书记、支部纪委委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人管、有人抓,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并保持相对稳定。(责任领导:励志武 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20.大力提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多途径提高全市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举办一期环保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责任领导:张旭 责任处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