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波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文 件
邹国营代表: 您在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彻底整治废塑料加工行业的建议 》(第359号建议),对废塑料加工的污染治理和废塑料加工行业转型升级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和宝贵意见。对此,我局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为,削减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保障群众环境权益。2012年起,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时任市委王辉忠书记亲临一线督察督导。通过持续多年的整治,我市非法废塑料加工利用反弹势头得以遏制,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合法加工企业经营更加规范,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余姚、慈溪作为我市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最为集中的两个地区,塑料制品企业密集,废塑料回收、加工单位众多,而且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民个体,规模小、水平低、污染重的问题较为普遍,因而整治任务重、操作难度高、维稳压力大。两地政府高度重视废塑料非法加工利用行为的打击力度,将这项工作列为当地的民生工程、实事工程,我局也加强对两地的指导和督促,认真分析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做细做实企业主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关停措施。通过几年的整治,两地共关停非法企业4766家,整治提升169家各类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321家非法加工户经过整治后迁入工业区合法经营,区域环境进一步改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2016年,全市各地采取清空设备、断电等形式取缔废塑料违法加工户213家,对环境污染严重的44起案件进行了处罚,始终对废塑料违法加工利用行为保持“冒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来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废塑料加工行业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 一是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行业引导和宣传,鼓励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联合经营,按照《废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优化区域布局,加快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发展先进工艺、开展清洁生产、强化污染治理、规范环保管理,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废塑料加工的反弹。废塑料加工行业起点低、规模小,加工点分散,给环境执法造成一定难度。我市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废塑料加工行业整治活动,提高公众知晓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同时,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对继续从事非法生产的废塑料加工单位,依法从重从严予以行政处罚,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防污染反弹。 三是加强区域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动。废塑料加工行业起点低、规模小,容易在相邻区域之间进行流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相邻区域之间的信息互通,加强与公安、工商部门的联动执法,构建形成“区域互查、部门联查”的企业监管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局工作予以监督,我们也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实现我们共同的目标。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抄送:市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市政府办公厅,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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