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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及有关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4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B2381]
拟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7枚85Kr放射源(活度为9.25×109Bq/枚)
二、公众参与
公众可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联系。请镇海区环境保护局提出意见,于公示期限内反馈我局。
联系人: 岳璟
联系电话:0574-87187837
传真:0574-87187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