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环发〔2019〕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保税区、杭州湾新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三联三促”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大力培育扶持环境诚信企业,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经研究,决定成立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普法讲师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以及属地普法的原则开展工作。市局普法讲师团设在市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及工作的组织、计划、培训和总结;各地普法讲师团的负责人和联络员由各地环境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及的组织工作。市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名单详见附件。
联系人:夏宁 电话:87527129
附件: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共93人)
一、市局(10人):崔大为、舒世龙、郁兰、夏宁、贺成楠、汪一帆、赵丽平、杨伟潇、单莹(律师)、王静(律师)
二、江北(5人):宋斌、傅建元、陆涛、章婷、陈晓芬
三、海曙(3人):柴迂谷、张亮、刘磊
四、鄞州(12人):蔡飞云、张浩、李飞君、潘若云、严浩丰、周文泽、傅龙伟、罗仲益、黄涛、龚泽华、庞诗丹、许能军(律师)
五、镇海(4人):李慧、刘忠彬、谢爱勇、杨杰(律师)
六、北仑(7人):袁海彬、傅光辉、胡司慧、何桂英、俞昊琼、郑泽凯、丁雨珂(律师)
七、慈溪(8人):马鹏飞、胡丹晖、王巨安、杨统南、方凯、沈国锋、张连民、顾孟超(律师)
八、余姚(12人):莫立强、刘建松、翁文迪、陈鉴行、施奇达、闻钟、毛天才、叶文权、金坚袁、何梦莹、任伟、孙曙光(律师)
九、宁海(6人):郭峰、陈成辉、麻万平、麻昌昶、张帆、徐树明(律师)
十、奉化(7人):胡军松、单碧芬、江崃、邬海宁、朱晓晖、雷滨、葛斌杰(律师)
十一、象山(8人):汤妍华、张加业、周浓意、徐青青、顾志华、龚旭意、蔡亮亮、俞雄武(律师)
十二、大榭(2人):李学明、洪国泰
十三、保税区(2人):董波、叶利升
十四、东钱湖(2人):詹平、姚颖
十五、杭州湾(3人):岑佳美、章健、陈建夫
十六、高新区(2人):蒋金土、王漫漫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