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保局,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固管中心: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9〕243号)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筛选原则,并结合《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宁波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甬环发〔2018〕20号),我局筛选确定了2019年宁波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806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330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05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314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57家。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3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中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