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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5号建议的答复

陆宝法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推进象山港疏港高速下陈段延伸至大堰连接四明山道路的建议》(第225号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在关心饮用水水源地经济发展同时也兼顾到饮用水水源保护。根据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和奉化区政府的协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道路建设许可问题

建议中提及的道路为象山湾疏港高速下陈至溪口段,该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比选线位方案,初步推荐走廊方案路线起于奉化区莼湖镇下陈村,顺接象山湾疏港高速塘溪至下陈段,经大堰镇,终点在奉化溪口接甬金高速,顺接规划四明山高速,方案涉及横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2018年,新修订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发布实施,对照新规范,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偏大,大量村庄,甚至有中心镇都被划在保护区范围内,引发一系列矛盾。2018年5月,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印发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8〕166号),提出“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需要调整保护区划的,由所在地政府逐级向上级政府提出调整功能区划申请”。根据此文件精神,去年12月,我市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调整部分饮用水源地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的请示》,并将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等七个区县(市)人民政府的调整方案和可行性研究一并上报。2019年4月23日,裘东耀市长亲自带队赴省生态环境厅对接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明确了我市作为全省“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试点城市。5月10日,省生态环境厅就我市试点工作向彭佳学副省长作专题汇报,彭副省长对我市开展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肯定,要求我市迅速开展保护区划分试点工作,并按规范程序上报省政府。目前,我市已正式向省政府提交开展“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试点的请示,“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按序推进。

横山水库为宁波中心城区和奉化区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承担着宁波中心城区和奉化区的供水任务。在201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报告和此次“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中,均包含了横山水库保护区的调整方案。

二、我市山区饮用水水源地发展总体情况及相关生态补偿政策

我市山区饮用水水源地既是生态涵养区,也是相对薄弱乡镇比较集中的区域,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该区域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前后延续、衔接递进的政策举措。2011年出台了《关于推进相对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又出台了《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定》,明确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2017年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经济薄弱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采用定额补助和综合因素补助方式给予每个经济相对薄弱乡镇每年300—500万元的基本财力保障。同时,建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的社会经济发展项目;设立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垃圾集中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等项目进行补助;逐年提高库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补助标准,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2018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得益于综合政策和专项政策推动,山区饮用水水源地普遍实现较快发展。本建议中提及的大堰镇到2019年即将实现村庄整治提升行政村全覆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村庄面貌大幅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普遍提高。我市目前实施的“用水城区和供水库区挂钩结对”工作机制,按照“谁受益谁支持”的原则,通过用水城区每年支付一定的资金或其他途径,帮助供水库区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山区“造血”发展、生态发展、水源安全保障新模式。大堰镇作为横山水库的水源地,属于该机制中的供水库区,至2019年,大堰镇已实施三轮挂钩结对,累计到位生态补偿结对资金1560万元。

三、下步扶持饮用水水源地发展主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山区饮用水水源地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薄弱,产业发展受制因素较多,建议中提到的困难客观存在,加快发展的难度较大。下步,我们将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立足山区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注重发挥自然禀赋优势,在立足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加快协调发展,使该区域老百姓共享高水平全面小康。

加强山区扶持力度,促进乡村百姓生活富裕。一是推动政策落地,促进百姓增收。以今年出台的《关于促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强化责任落实,做好精准扶持增收、强化保障救助、优化公共服务、健全帮扶体系四十条具体举措的落地见效。二是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加大宣传引导和品牌打造力度,继续大力扶持大堰镇发展生态大米、高山果蔬、茶叶等特色农业。三是立足当地实际,积极壮大村级经济。在完善三资管理、做好特色农业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大堰镇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总结推广张家村典型经验,今年计划将在全镇15个村推广。四是突出差异发展,做强休闲旅游。进一步挖掘大堰镇资源潜力,强化民宿服务管理,打好红色旅游和绿色生态两张牌。加大奉化区农业休闲观光园建设力度,着力打造集春赏油菜花、夏观向日葵、秋品菊一体的乡村休闲乐园。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推进挂钩结对政策,按照“谁受益谁支持”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供水库区和用水城区合作,积极推动受水区财政补贴和水价改革,支持水源地的保护和发展。科学划分,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以开展“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试点为契机,进一步科学调整和划定已有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于7月底前完成划分方案并上报省政府。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奉化区人民政府,奉化区人大常委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