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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的答复

汪剑君委员: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汽修行业环保整治的建议》(提案312号)收悉。结合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协办意见,我局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市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数据,截至2018年12月全市共有在册机动车维修企业(户)3433家,其中一类、二类企业844家,三类专项修理企业2589家。相比2017年,汽车维修企业总数略有减少。

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汽修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从行业监管、市场监管、环境整治等方面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经过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的强力整改,目前一、二类汽修企业总体上相对规范,环境保护意识和污染防治措施都有显著改进。三类维修企业量大面广,在解决社会民生和劳动就业的同时,也存在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问题,部分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的维修企业及维修作坊对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一定冲击,这些问题是当前政府管理的难点,需要通过社会综合治理逐步加以规范。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行业管理。市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33/T-608-2015)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严把市场审核准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凡国家规定的5000平米以上、有喷漆烤漆设施、涉及敏感区域等三种情形的新、扩、改建汽修企业均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严格审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其他项目按照“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在备案管理中加强指导。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行查处。

(二)加强环境整治。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开展系列环境执法行动,按照“双随机”执法要求抽查汽修企业,重点检查喷漆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处理设施情况、危废转移处置情况等,对违反固废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今年以来,慈溪市集中查处了一批非法收集废油漆桶的案件,极大地震慑了产废企业。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部门深入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联合整治,在日常监管和执法中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全市多数一、二类汽修服务企业都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了处置合同,或者与环保管家签订第三方服务合同,海曙区南门汽配市场二期经营户经过集中整治,环境管理要求基本得到落实,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宣传服务。近几年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各行各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先后开展了“两违项目清理”“督政问企”“环保议事厅”等专项活动,指导和帮助小微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通过宣传、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汽修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规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我市加大危废能力建设,率先在全省开展小微企业综合收集服务试点,建成全省首家废油壶综合利用项目,全市危废收集、处置等综合能力已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今年4月,我市又开展了废铅酸蓄电池和废机油收集经营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向打黑扫恶办移交有关问题线索,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较好地保障了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在议案中所反映的问题,是当前汽修市场存在的共性问题,也是我市重点关注的难点问题,尽管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短期内实现根本改变还有较大困难。行业管理方面,自审批改备案管理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三类专项修理业户的监管手段相对不足;环境管理方面,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境执法等工作重点在工业企业,对散乱污汽修厂(小作坊)的全面监管还力不从心;此外,《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也需要修改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继续巩固整治效果,逐步规范市场秩序。

(一)完善行业政策法规。加快推进《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修订调研,以“诚信维修”“绿色维修”为导向,充实完善符合行业实际的管理规定,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综合治理体系。修订完善《维修行业规范达标》《信用等级考核》标准,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档案,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信用建设加强维修企业的自律。

(二)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根据郑栅洁书记有关批示精神,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汽修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完善针对汽修行业的“双随机”环境执法机制,通过组织开展多部门、多层次、针对性的汽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证、超范围经营和违反环保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固体废物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实施,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制定中心城区污水违规排放执法工作方案,依法查处包括汽修企业违法排污、占道经营等行为。

(三)深化部门协作机制。我市正在研究制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逐步提高汽修行业环境保护水平。一是不定期召开部门间工作联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日常监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二是提高危废信息化管理水平,将更多的汽修企业危废利用处置信息纳入市级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协同监管。三是将汽修企业环境管理与企业信用建设、服务规范达标创建等挂钩,实行一票否优。四是对规范经营的小微汽修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业务指导,简化报备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五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促进全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大力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4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