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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答复

王秀芳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近年来,餐饮业油烟问题群众反映多、意见大,是城市管理中的痛点、难点。目前,该问题已列入市政府重点整改落实的环境问题之一,我市各地、各部门正在抓紧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点多、面广,存量和增量并存,成因复杂,涉及管理部门多,末端执法难度大。究其原因,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对餐饮烟油事中事后监管缺乏相应措施。2015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出“先照后证”的改革措施后,餐饮企业的环评文件不再作为营业执照的前置审批条件,导致餐饮企业选址难控制。2017年国家环保部将餐饮业的环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业主一律自行在网上备案,实施诚信管理,导致了餐饮油烟防治措施难落实。二是执法监管有待加强。部分餐饮店存在擅自经营油烟污染项目;有的烟道设置不合理,或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道,对小区居民造成连带影响;还有油烟净化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到位影响油烟治理效果。三是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不配套。宁波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大部分临街房均为商住楼,即使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对周边居住环境仍可能有一定的影响,存在“达标扰民”现象。

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步我局将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和《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切实推进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妥善解决,有效改善城市小区生活环境。

一是强化法规执行。《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商事登记时要落实项目环评“双告知一承诺”制度,明确规划部门要对居民区周边餐饮业配套设施进行合理规划,设置餐饮业集中经营区域;建设部门要在餐饮服务区预留专用烟道和油烟防治设施的安装位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等污染防治事项实施“相关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餐饮行业要依法对餐饮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备案,并确保其备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规定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油烟扰民”问题产生的源头控制,有利于减少“油烟扰民”问题增量,遏制“油烟扰民”多发态势。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餐饮行业管理从头到尾涉及规划、建设、市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各个环节常因衔接不畅,导致餐饮店在选址、经营、管理和执法等环节上存在诸多问题。今年7月19日,市“民生问政、服务问效”节目也对我市老旧小区中长期存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问政问效。7月20日至7月25日,针对节目中反映的问题点位,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餐饮店129家,并责令限期关停40家、责令重新备案等限期整改44家,因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当场行政处罚12家。7月26日,市政府沈敏副市长专门召集规划、城建、市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五部门,就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召开协调会,下步市政府将成立油烟问题整治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由各相关部门参加为期半年的整治行动。届时,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规划、住建、市场、街道等有关单位或部门,将集中开展“油烟扰民”问题的联合执法行动,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的形式,形成高压监管态势,加大对失信违法餐饮业主的联合惩戒力度,坚决查处和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扰民”问题。此外,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正在牵头制定《餐饮行业油烟执法协作配合制度》,该制度将对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执法协作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强化督察整改。目前,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已经列入我市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我局将结合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把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作为“举一反三”工作内容,以点带面,压实各地各部门餐饮油烟监管责任,推进全市餐饮行业“油烟扰民”问题的大排查、大整治。我局将协同环保督察市整改协调小组定期调度、通报各地落实情况,形成大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四是强化经验推广。在餐饮业油烟整治中,我市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办法。例如国家高新区在落实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监管中,结合实际情况创新监管方式,将餐饮禁设区划定精确到户(门牌号),细化准入标准,明确街道社区、物业管理等对餐饮店开设的协调管理职责等,形成了卓有成效的餐饮行业监管经验。对此我局已通过环保督察整改简报的形式向全市推广。餐饮禁设区域虽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因餐饮店选址个性较强,影响因素较多且复杂,实际操作难度大。做好此项工作前提是要对小区整体环境、居民生活实际情况等做详细调查,并结合有关法律规定来做出合理划分。下步,各地政府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以属地乡镇(街道)为主体,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同审核梳理划定“禁设区域”或“非禁设区域”,分批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从根本上促进我市餐饮行业油烟扰民问题更好的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6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镇海区人大常委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