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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宁波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扩大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途径,增强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能力,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促进发展循环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情况等信息”的规定,按照《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将全市2020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发布如下:

一、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的基本情况

(一)一般工业固废

2020年,全市工业企业共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133.07万吨,综合利用1128.99万吨(其中往年贮存量0.2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9.61%;处置4.12万吨(其中往年贮存量0.12万吨),贮存0.36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97%。固废种类主要是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废水处理污泥。

202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前5名的企业分别是: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冶炼废渣)、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述4家电厂产生的固体废物是主要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

表一:2020年宁波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情况统计表

项 目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万吨)

综合利用量(万吨)

处置量(万吨)

贮存量(万吨)

排放量(万吨)

处置利用率(%)

上年合计

1171.75

1160.48

11.38

0.95

0

99.91

本年合计

1133.07

1128.99

4.12

0.36

0

99.97

注:“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的统计数据中包括综合利用、处置上年贮存的固体废物,因此分项合计量大于产生量。

(二)危险废物

202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44.9万吨,其中委托市内集中处置利用50.6万吨,委托市外集中处置利用15.8万吨,企业自行处置利用78.5万吨。危险废物种类主要是废酸(碱)、化工废物、表面处理污泥和冶炼废物,其中废酸(碱)和化工废物主要由产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表面处理污泥和冶炼废物全部为集中利用处置。

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前5位的企业分别是镇海炼化利安德利有限公司、宁波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和台塑丙烯酸酯(宁波)有限公司。

表二:2020年宁波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情况统计表

序 号

项目

计量单位

上 年 度

本 年 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百分数%

1

工业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0

2

产生量

万吨

128.7

144.9

12.6

其中

委托市内集中处置利用

万吨

41.9

50.6

20.7

委托市外集中处置利用

万吨

7.6

15.8

107

企业自行处置利用

万吨

79.1

78.5

-0.7

排放量

万吨

0

0

0

(三)医疗废物

2020年,全市产生医疗废物13635吨,集中处置13635吨,处置率100%。  

表三:2020年宁波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情况

序号

项目

计量单位

上年度

本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百分数%

1

医疗废物处置利用率

%

100

100

0

2

产生量

14127

13635

-3.4

3

处置量

14127

13635

-3.4

4

排放量

0

0

-

(四)城市生活垃圾

全市垃圾处理设施14座,垃圾处理量409.1万吨,其中填埋处理63.9万吨,焚烧处理311.8万吨,生化处理33.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建筑垃圾

2020年全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量约13245万吨,其中直接利用10136万吨,资源化利用1126万吨,利用方式主要有基础回填、绿化用土、制砖等。

(六)农业固废

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量为69.6万吨,主要利用方式包括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蔺草茬晚稻废草覆盖等。全市(猪、牛)规模养殖场186家(不包括新建养殖场),年末存栏58.8万头,已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全市农膜回收处理量0.9万吨,农膜使用量0.9万吨。

二、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主要措施

1.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固废管理的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2.推动一般工业固废和小微企业危废两个收运体系建设。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试点建设,6个区县(市)已基本确定收运单位,其中余姚市已初步建成两个一般工业固废分拣转运点,规上企业收集率达91%。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危废转运体系建设,10个区县(市)和产业园区已基本明确统一收运单位,其中慈溪市完善小微企业危废综合收集贮存转运试点,推进项目增产扩容,收运范围扩大至周边区县(市)。

3. 开展工业固废专项整治。完成3521家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在50吨以上的企业填报产废信息。开展污泥处置行业和污泥产生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降低污泥含水率,基本形成全过程、信息化的闭环管理体系。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专项检查,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规范化管理能力。

4.推进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我市污泥处理能力达到198万吨/年,基本满足我市污泥处置需求,其中新周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干化项目已建成投用,出厂污泥含水率可降至40%以下,污泥量仅为原先的1/3。

5. 严格落实进口废物管理。做好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停发的后续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对我市开展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目前我市已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6. 强化督察整改与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等行动,共立案查处129起,罚款金额达到447.8万元。

三、固废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全市现已累计建成危废集中利用处置企业30家,许可处置能力135万吨/年,其中2020年新增危废利用处置能力26万吨/年;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27座,处置能力101万吨/年;全市总处置能力达到236万吨/年。

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8座,焚烧总能力达11500吨/日,生活垃圾生化处理设施6座,处理能力2265吨/日。

全市共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80家,产品类型涵盖再生土、再生砂、再生生物质燃料、再生填料、砖、砌块、板材等,建筑垃圾直接利用类型涵盖建筑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