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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实施环境质量攻坚、基础设施补短板、高质量发展服务和治理能力提升四大工程,深入推进环境质量攻坚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两大年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现将2020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2.9%,较2019年上升5.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20.7%,环境空气质量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80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6.3%,较2019年上升2.5个百分点,功能区达标率为98.8%,较2019年上升6.3个百分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新成效。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治水提升和治土清废三大攻坚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大气污染方面,开展PM2.5和O3“双控双减”专项行动,完成15个VOCs源头替代项目、150个工业VOCs废气治理项目和累计完成15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整治任务,累计淘汰老旧车辆5.4万辆。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完成16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1091个入海污染源排口排查,开展“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制定并实施《象山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入海河流国控断面达标率100%,促进水质稳中向好。在清废净土方面,完成重点行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评估、330个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295个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新投运危废利用处置设施5座,全市新增持证危废利用处置能力26.37万吨/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二是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有了新成果。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初步形成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空间发展格局。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镇海区和海曙区、鄞州区分别创建成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奉化区大堰镇成为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教育特色试点小镇。北仑区“绿满港城”行动入选国家2020年度“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十佳案例。

三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有了新举措。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落地见效,全市共7010个建设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完成全市固定污染源清理与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建立“一库一图一单一码”管理系统。以“生态环境议事厅”和绿色保险等为载体,完善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机制,共举办“企业环保咨询日”12期、生态环境议事厅93场、环境大讲堂52期、环保集市28次,参与绿色保险企业215家,环保管家服务各类企业超万家。

四是环境监管与风险管控更加有力。聚焦气、水、固废等关键要素和督察整改薄弱环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883件,罚款8100余万元。率先在省内建立了环境应急“三库一队”保障体系,积极打造示范全省的环境应急样板工程,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五是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有了新进展。按计划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9项的17项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6项的27项,剩余问题均按整改要求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市具体问题9个,全省共性问题10个,问题整改方案已按程序报省整改协调小组,督察组交办518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并推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