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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96号建议的答复

施建耀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固体废物完全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自省政府部署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以来,我市先后印发《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清单》,明确到2022年全市域建成省级“无废城市”的目标,谋划41项任务、27个项目,确定23个部门的职责分工,组建工作专班,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的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并逐年分解落实。

2020年我市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1200万吨,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数量近6万家,工业危险废物145万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8.74万吨,医疗废物1.36万吨,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全国202个大中城市中排名前10位。生活垃圾年清运量约400万吨,建筑垃圾年处置核准量约12000万吨。据统计,2020年,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8%以上,其中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实现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60%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

二、相关工作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是“无废城市”建设重要内容之一。为努力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增强产业升级,推进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一是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持续督促、强化指导各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工作,我市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省级以上园区目录的7个国家级制造业类园区、9个省级园区已全部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其中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已通过国家验收。二是淘汰落后产能和整治“低散乱”。累计完成落后产能淘汰涉及企业225家,提前超额完成省对市考核目标任务;印发《宁波市制造业“两小”企业综合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完成“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提升2370家。

(二)做强环保产业,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

一是推进绿色制造,强化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我市15个绿色工厂、1条绿色产业链、1个园区、22款绿色设计产品成功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推进企业绿色化改造,共有149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二是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若干意见》,通过培育利用企业、开发推广新产品、规范产品生产与应用、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三是强化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优化“业主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和“县域大循环”模式,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推进“秸秆还田”利用,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机制,推动废弃物处置工作,并将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列入了绿色发展示范区、乡村振兴等目标考核。

(三)强化设施建设,推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是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和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工作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类转运工作,目前已有10家危险废物集中收运单位和17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单位,实现各区县(市)危险废物集中收运全覆盖。二是强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统一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市城镇居民小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达83.94%。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三是培育回收利用骨干企业。制订了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评价标准,列为市级再生资源回收骨干培育企业10家。新培育8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其中,5家通过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

三、下步工作

您提出的“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淤泥固化处理技术”、“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推广回收 新技术新模式”“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我们将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吸纳。下一步,我局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加强对固体废物源头分类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制度,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全类型分类收集,进一步完善分类体系,加强专业化运输管理,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处理处置无害化。加强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管理和执法水平,完善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污染事件调查等合作机制,加大处罚打击力度。

(二)进一步发展资源利用产业。强化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税收、金融、环境信用等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静脉产业园建设,采取先进可行的技术路线,切实提高我市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等建材产品。

(三)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与应用。加大投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支持培育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发挥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对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新机制积极试点应用,总结推广应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衷心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市政府办公厅,海曙区人大常委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