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申领的公示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宁波化肥厂,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澥浦区块北海路801号。企业“高COD有机污水制水煤浆生产氢气和合成气造气装置”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

2018年7月企业首次领证,2019年8月6日续证,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废物类别:HW02医药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49其他废物,经营能力30000吨/年;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经营能力10000吨/年,合计40000吨/年。

鉴于产废企业市场需求,企业拟将危废收集、利用能力从4万吨/年增加至6万吨/年,向我局提出申请申领危废经营许可证,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我局受理了该申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现将该公司此项申请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即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毛毅史亚琴 电 话:8913806787187839          

  联系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  邮 编:31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