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提案议案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0号建议的答复

张水清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造“碳达峰”示范城市的建议》(第230号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碳达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建议》提出的我市碳达峰工作体系不够完善、近中期碳排放总量有可能增加、森林碳汇工作短板明显等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我局会同有关部门作了认真调研和分析,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碳达峰组织领导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已将其纳入《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市计划成立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碳达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碳达峰工作。全市碳达峰工作由市发改委和市生态环境局双牵头推进。

二、编制全市碳达峰行动方案

目前,我市正在全力推进宁波市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由市发改委总牵头,市能源局、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科技局分别同步负责我市七个重点领域(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和科技)子方案的编制。在摸清全市排放历史、认清排放现状、分析排放趋势、研判峰值目标基础上,分解落实主要目标和任务,强化重大政策和行动,创新体制机制;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前提下,科学确定碳达峰的目标、时间和路径。目前,相关部门已形成《行动方案》初稿,进一步完善后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计划在今年9月底完成最终方案编制。

三、优化能源利用结构

目前,市能源局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划方案,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并制定相关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优化能源利用相关工作:一是强化能源“双控”管理。立足我市实际,进一步健全能源“双控”制度,强化能源“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遏制两高(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盲目发展。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增量按一定比例在地区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考核时予以扣除。二是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按照省“双随机”工作要求,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信用规则,提升节能监察质量。全年开展“双随机”节能监察、超大用能企业监察、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对标监察、违规企业整改落实“回头看”监察、空调温度设置检查等各类监察检查。三是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对石化、造纸等重点行业开展系统节能诊断,深挖节能空间;对热电联产行业实施以“抽凝改背压”为主要内容的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年综合能耗10万吨标煤以上的高耗能企业用能预算化管理。2021年全市工业领域力争通过节能改造等腾出用能空间25万吨标煤以上。四是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开展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全社会节约利用资源。加强对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开展取证(续证)培训。面向电子、医药、光学仪器、公共机构等制冷空调能耗较大单位,开展制冷设备节能挖潜专项服务。积极推广应用降温薄膜、伺服电机等节能产品。

四、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开展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推动我市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调整制造业产业结构。以“246”产业集群建设为抓手,着力深化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传统制造业中的化工、钢铁、建材等高碳行业占比不断得到优化。依法依规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及“低散乱”整治提升,“十三五”以来已累计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908家,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作坊)7978家,大量违法违规高排放企业得到有效整治。二是推行绿色制造模式。建立绿色制造体系,通过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等绿色示范创建,带动工业企业实施节能减排,促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目前我市已有30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数量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以“两高”行业为重点,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加大绿色化改造力度,切实降低碳排放。三是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制定发布《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5年)》,为我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提供规划及政策保障,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了较快的增长。2020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实现增加值162.85亿元,占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的13.6%,LED灯具、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泵类空压机等高效通用节能产品(装备)优势突出,为全社会减碳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广绿色低碳制造模式。以“两高”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落后产能淘汰。探索绿色工厂分级分层的星级创建制度,扩大全市绿色工厂的覆盖面。围绕高污染、高排放、高耗水等重点行业,推进实施节水、资源循环节约利用等绿色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推进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深入实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建立健全制造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引领和带动我市制造业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快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一批高效低碳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低碳排放、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一批低碳高效新兴产业集群。整治一批高碳低效产业。以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为引领,结合落后产能淘汰、“低散乱污”整治、“亩均论英雄”改革等工作,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等方式,逐步关停淘汰一批化工、建材、纺织、化纤等传统“两高”行业中存在的高碳低效企业。提升一批高碳高效产业。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2.0版,加大绿色化改造力度,开展降碳增效专项行动,积极提升一批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高碳高效产业。

五、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加快推进全过程控碳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精准控碳各项工作。一是构建清晰准确的碳账户体系。建立碳排放重点企业碳账户,构建数字平台,推进绿色低碳信息共享,定期归集、更新企业碳账户、绿色低碳项目库、环境信用信息等绿色信息,到2025年末,实现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为2937家),为总量控制、分类管理、金融支持等精准控碳工作夯实数据基础。二是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根据省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编制中),对全市10个高碳行业(电力、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造纸、化纤、纺织、橡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新上项目,探索“倍量替代”等工作举措,从源头严控增量。以碳账户为基础,全面摸排我市“低碳高效”“高碳高效”“高碳低效”三类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三是全面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全国将于今年7月开始碳交易市场运行,计划在发电行业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目前,我市已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预分配工作,23家发电企业预分配额共计4942万吨二氧化碳。下一步,待条件成熟后,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民航行业也将陆续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化机制降低企业减排成本。我市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碳排放权交易,探索碳排污权有偿使用和碳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四是高质量推进“零碳”(低碳)示范试点建设。今年,我市将“申报低碳或(近)零碳试点”要求列入美丽宁波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任务,下一步将按照省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示范试点项目遴选,加快推进“零碳”示范试点和低碳工业园区示范试点建设。

六、推进技术创新赋能

我市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大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着力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尤其从2018年起,布局实施了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催化剂的设计合成与制氢装置的开发”、“分布式储能电站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轨道交通车辆制动能量回馈关键技术”等20余项,研发形成了一批成套装备并落地应用。引进建设宁波锋成、宁波瑞凌、宁波绿动氢能等产业技术研究院3家,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聚焦源头创新与关键核心,实施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工程。尽早编制碳达峰科技创新行动,引进高端平台和创新人才,推动绿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规模化发展,为宁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技支撑。一是加强科技研究创新引领。围绕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CCUS等领域,重点开展新一代太阳能电池、催化制氢、大规模储能、CO2膜分离、CO2分子断键与重构、CO2生物转化等方向的材料、机制与方法研究。聚焦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需求,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交叉融合,通过协同创新重点推进光-热协同、多能耦合与系统集成、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储能、CO2捕集利用、生物基化学品等技术研究。二是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大力推广大阳能风电、生物质能利用先进技术,积极推动储能、氢能等技术迭代应用,加速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为构建零碳绿色能源体系提供重要保障。三是推进生态碳汇技术研究。研究海洋、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碳汇的动态监测与评估技术,重点开展海洋蓝碳、森林绿碳、土壤固碳、生态修复等稳碳增汇技术攻关,建立生态碳储量核算、碳汇能力提升潜力评估等方法,挖掘生态系统碳汇潜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碳达峰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8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