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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答复

少数民族界:

感谢您们对我市工业固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在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高质量建设宁波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的建议》(第308号提案)已收悉,提案对我市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存在的“家底不清、处置能力不足、收运体系有待规范、管理权责不清”等问题分析精准,经我局认真研究,结合市综合执法局的协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工业固废基本情况

我市是经济强市,也是工业大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一直位居全省第一。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约为1133.07万吨,综合利用1128.9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9.61%。一般工业固废主要种类有以下几类: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废水处理污泥。202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44.9万吨,安全处置利用率100%。危险废物主要种类有以下几类:废酸(碱)、化工废物、表面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其中废酸(碱)、化工废物主要由产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表面处理污泥全部为集中利用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主要采用填埋方式处置。

二、我市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2018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输专业化服务体系。之后我市相继出台《宁波市固体废物处理体系建设综合规划(2019-2025年)》、《宁波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和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保障,系统谋划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二)坚持因地制宜,高质量推进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与公开公正,遵循便利、经济、高效和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推进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立收运(分拣点),大力鼓励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参与两个体系建设。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业固废收运模式,高质量推进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比如镇海区和象山县根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特点,结合区域实际需求,依托终端处置单位建立小微企业“公交化”收运体系模式;鄞州区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收运服务单位,并开展集中攻坚,截至6月底,已有3442家企业与收运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协议,2132家企业签订危险废物收运处置协议;慈溪市率先在全省建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项目并投入使用,得到省生态环境厅的高度肯定。

(三)强化统筹协作,高效能提升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我市强化统筹协作,建成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进一步提升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2020年度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共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3万余吨。截至2020年底,我市危险废物总处置能力达235.4万吨/年,其中集中利用处置规模达135.4万吨/年,企业自建处置能力达100万吨/年,位于全省第一。污泥处理能力提高到198万吨/年,可满足我市实际需求。全市已建成运行镇海、宁海两座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

三、下步工作

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突破,但与“美丽宁波”和“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您们在提案中提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以后的工作逐步推进问题的解决。你们提出的“全面排摸工业固废的家底和去向”“切实提高处置能力”“实现工业固废专业收运”和“强化政策保障和监管措施”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我们将在以后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吸纳。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引领,统筹强化工业固废管理工作。我市已印发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清单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将充分发挥市美丽办和市无废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工业固废管理工作,高质量推进我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同时将持续扩大浙江省固废信息管理系统和固废治理数字化应用系统的覆盖面,积极开展宁波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摸清我市工业固废家底,实现工业固废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以“十四五”固废规划为导向,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结合今年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契机,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鼓励市环保产业集团等一批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两个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规范统一的收运处置体系。目前各区县(市)已基本建成覆盖全大市的一般工业固废和小微企业危废收运体系,计划在年底前实现两个收运体系覆盖面70%,到明年6月底实现全覆盖。

(三)以重点项目推进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一是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根据需求及时增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加快新增危险废物种类(如铝灰渣)的处置设施建设,2021年计划新增危废利用处置能力20万吨/年。二是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市综合执法局正在推进落实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特许经营事项,北仑等地也在抓紧推动一批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切实增强协同处置和托底保障能力。三是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按照《宁波市固体废物处理体系建设综合规划》的要求,中心城区依托北仑穿山、镇海化工区、海曙洞桥、奉化白杜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拓展建设一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水平。

(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为保障,加强工业固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工业固废方面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对工业固废产生和处置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提高工业固废的环境监管能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协调联动,建立工业固废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执法打击合力。

感谢您们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衷心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综合执法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