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铭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建议》(第348号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已将其纳入《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市计划成立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碳达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碳达峰工作。目前,全市碳达峰工作由市发改委和市生态环境局双牵头,正在全力推进宁波市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由市发改委总牵头,市能源局、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科技局分别同步负责我市七个重点领域(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和科技)子方案的编制。在摸清全市排放历史、认清排放现状、分析排放趋势、研判峰值目标基础上,分解落实主要目标和任务,强化重大政策和行动,创新体制机制;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前提下,科学确定碳达峰的目标、时间和路径。目前,相关部门已形成《行动方案》初稿,进一步完善后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计划在今年9月底完成最终方案编制。
二、强化能源“双控”,发展低碳经济
一是完善能源“双控”目标制度。立足我市实际,2021年能源“双控”目标制度,总体按照优先保障全市完成能耗强度目标、奖惩并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兼顾地区考核基数和产业结构差异、预留部分总量指标激励各地淘汰改造低效用能和发展可再生能源、能耗强度水平较低且超额完成强度目标的地区不再限定能耗总量等思路,制订差异化和动态调整的能源“双控”目标考核方案。二是加速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稳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发展光伏发电,实施光伏倍增计划,重点建设海上风电。探索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支持推广示范应用工程。争取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650万千瓦以上,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并网和消纳。三是加快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一批高效低碳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低碳排放、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一批低碳高效新兴产业集群。整治一批高碳低效产业。以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为引领,结合落后产能淘汰、“低散乱污”整治、“亩均论英雄”改革等工作,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等方式,逐步关停淘汰一批化工、建材、纺织、化纤等传统“两高”行业中存在的高碳低效企业。提升一批高碳高效产业。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2.0版,加大绿色化改造力度,开展降碳增效专项行动,积极提升一批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高碳高效产业。四是推广绿色低碳制造模式。以“两高”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落后产能淘汰。探索绿色工厂分级分层的星级创建制度,扩大全市绿色工厂的覆盖面。围绕高污染、高排放、高耗水等重点行业,推进实施节水、资源循环节约利用等绿色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推进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深入实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建立健全制造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引领和带动我市制造业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技术创新、赋能低碳发展
我市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大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着力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尤其从2018年起,布局实施了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催化剂的设计合成与制氢装置的开发”、“分布式储能电站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轨道交通车辆制动能量回馈关键技术”等20余项,研发形成了一批成套装备并落地应用。引进建设宁波锋成、宁波瑞凌、宁波绿动氢能等产业技术研究院3家,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聚焦源头创新与关键核心,实施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工程。尽早编制碳达峰科技创新行动,引进高端平台和创新人才,推动绿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规模化发展,为宁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技支撑。一是加强科技研究创新引领。围绕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CCUS等领域,重点开展新一代太阳能电池、催化制氢、大规模储能、CO2膜分离、CO2分子断键与重构、CO2生物转化等方向的材料、机制与方法研究。聚焦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需求,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交叉融合,通过协同创新重点推进光-热协同、多能耦合与系统集成、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储能、CO2捕集利用、生物基化学品等技术研究。二是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大力推广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利用先进技术,积极推动储能、氢能等技术迭代应用,加速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为构建零碳绿色能源体系提供重要保障。三是推进生态碳汇技术研究。研究海洋、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碳汇的动态监测与评估技术,重点开展海洋蓝碳、森林绿碳、土壤固碳、生态修复等稳碳增汇技术攻关,建立生态碳储量核算、碳汇能力提升潜力评估等方法,挖掘生态系统碳汇潜力。
四、强化政策扶持,完善治理体系
加快推进全过程控碳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精准控碳各项工作。一是构建清晰准确的碳账户体系。建立碳排放重点企业碳账户,构建数字平台,推进绿色低碳信息共享,定期归集、更新企业碳账户、绿色低碳项目库、环境信用信息等绿色信息,到2025年末,实现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为2937家),为总量控制、分类管理、金融支持等精准控碳工作夯实数据基础。二是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根据省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编制中),对全市10个高碳行业(电力、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造纸、化纤、纺织、橡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新上项目,探索“倍量替代”等工作举措,从源头严控增量。以碳账户为基础,全面摸排我市“低碳高效”“高碳高效”“高碳低效”三类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三是全面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全国将于今年7月开始碳交易市场运行,计划在发电行业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目前,我市已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预分配工作,23家发电企业预分配额共计4942万吨二氧化碳。下一步,待条件成熟后,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民航行业也将陆续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化机制降低企业减排成本。我市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碳排放权交易,探索碳排污权有偿使用和碳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四是高质量推进“零碳”(低碳)示范试点建设。今年,我市将“申报低碳或(近)零碳试点”要求列入美丽宁波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任务,下一步将按照省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示范试点项目遴选,加快推进“零碳”示范试点和低碳工业园区示范试点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附议人。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