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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宁波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六批,2021年9月8日)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宁波市 余姚市 D202109080005 郎霞街道天中村里的黄家村有工程队施工,污染河道。 被举报对象为朗霞街道天中村黄家自然村,主要河道为黄家祠堂江,河道总长716米。
经调查,天中村的黄家自然村近期无施工队施工,由朗霞街道实施的天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体工程已于2021年1月完成。宁波市水利局于9月10日下午会同余姚市水利局、朗霞街道等对现场进行踏勘,天中村黄家自然村主要河道为黄家祠堂江,河道总长716米,现场未有相关工程施工,也未发现有污水入河现象,河道水质正常,未发生黑臭现象。
不属实 由朗霞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余姚市水利局、余姚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管理,落实工程施工过程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 宁波市 奉化区 D202109080007 大堰镇竹林村横山水库边有倾倒生活垃圾。 垃圾 被举报对象为:1、大堰镇竹林村,地处大堰镇西南,横山水库上游20公里处,西与新昌交界,不靠近横山水库边。经核实,大堰镇横山水库边涉及的村庄为西岩自然村,位于横山水库上游。
2、横山水库,位于浙江奉化江支流县江上,坝址在尚田街道许家村,距奉化市区13公里,经过多次扩建,续建,横山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供水、养鱼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
(一)关于“大堰镇竹林村有倾倒生活垃圾”问题,情况不属实。经查,2021年9月9日,现场走访大堰镇竹林村主要道路及周边,未发现存在倾倒生活垃圾问题。
(二)关于“大堰镇西岩自然村横山水库边有倾倒生活垃圾”问题,情况属实。经查,2021年9月9日,现场走访大堰镇西岩自然村主要道路及周边,位于进村桥东侧路边,检查发现一处倾倒生活垃圾点,倾倒的垃圾主要为装咸笋用的玻璃瓶、废纸等生活垃圾,散落在路边,总量不超过20斤,占地面积约3平方米。系当事人胡某青,非该村村民,在大堰镇西岩自然村租用原小学的房子开设农家乐,在进行房屋打扫时,将整理出来的装咸笋用的玻璃瓶、废纸等生活垃圾倾倒在西岩自然村进村桥东侧路边。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9日,根据《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在大堰镇西岩自然村倾倒生活垃圾的当事人胡某青以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为由,责令当事人胡某青整改并处人民币100元整的罚款。当事人已于当天整改完毕。
3 宁波市 象山县 X202109080046 贝德森石料公司在墙头镇七里亭村开采矿山,要求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 其它 被举报对象为象山贝德森石料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县墙头镇七里亭村,成立于2005年06月27日,公司经营范围:砂石加工;建材、钢材、五金件批发、零售;水泥预制品(不含混凝土砖)制造、加工、零售。
关于“贝德森石料公司在墙头镇七里亭村开采矿山”情况,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2005年3月,原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在墙头七里亭设置采矿权,由象山贝德森石料有限公司竞得,采矿权有效期为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2008年6月,原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在墙头七里亭设置第二轮采矿权,由象山贝德森石料有限公司竞得,采矿权有效期为2008年9月至2014年11月。2014年12月5日,原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对采矿权许可证进行了注销。2018年省环保督查对浙江省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督查,同时,省厅发布《浙江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浙土资发〔2018〕12号),该矿山纳入了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内。《象山县墙头镇七里亭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设计》于2018年8月22日通过由原象山县国土资源局(现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共七个台阶,设计开采量为63.73万吨,后经第三方测量,按方案前五级台阶设计开采量约为72万吨。2020年7月1日开工治理,截止2021年9月10日,已完成第五级台阶以上的削坡、挂网及排水沟支模等工程内容。2020年10月10日因坡面发生自然裂缝塌方,墙头镇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研判同意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设计变更增加开采量33万吨。2021年7月26日至8月13日,因“烟花”台风暴雨及连续雷暴雨等天气影响,150米台阶西边处全部开裂,还有多处塌方产生,墙头镇再次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研判同意再次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经测绘实际总开采量约为110万吨,超量约5万吨因第二次塌方引起。
不属实 (一)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墙头镇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不出现违法行为。
(二)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会同墙头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管,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4 宁波市 余姚市 D202109080055 犁洲街道三溪口村708号系下江弄水库旁开挖山体、违规建造的别墅,占地3亩,破坏生态环境。 其它 被举报对象地块位于梨洲街道三溪村三溪口片魏家自然村,经测绘实际占用土地面积2106㎡(3.16亩),地块内共建造房屋两幢,围墙外挂牌“三溪口708”。经核对2011年余姚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图,该土地类别为有林地1445平方米、村庄573平方米、水田60平方米、农村道路28平方米。该地块勘测定界坐标套合《余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总面积2106平方米,其中林地1460平方米、新增一般农田572平方米、一般基本农田74平方米,不符合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关于“开挖山体”问题,情况不属实。
该地块为老宅基地,未发现有非法开挖山体的情况。
(二)关于“违规建房”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该地块内共建造房屋两幢。北侧一幢三间二层楼房占地面积131㎡,现使用人为王某。建房土地原系三溪村村民魏某祖传宅基地,原有的三间平房已在1997年倒塌。由于我市农村宅基地大批量确权集中在1999年,其倒塌的房屋未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在1999年左右,魏某在三溪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异地新建了占地约92平方米的楼房,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2010年,三溪村村民郭某受让了魏某的祖传宅基地,向魏某支付了9万元。2012年5月,郭某受让土地上开始新建楼房,占地面积约131平方米,当时仅向村委会申请,未向街道申请。建造完成后出租给王某使用,租金每年2.5万元。
南侧一幢三间二层楼房占地面积156㎡,现使用人为何某。建房土地原系三溪村村民魏某宅基地,原有三间住宅用房,二间附属用房,1999年办理了宅基地土地登记,总用地面积281.2平方米,确权发证面积107.64平方米,魏某另有住宅占地面积110平方米,没有办理土地证。2010年三溪村村民郭某受让了魏某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向魏某支付了18万元,并于2014年3月开始拆除旧房,新建楼房,占地面积约156平方米,当时也仅向村委会申请,未向街道申请。建造完成后出租给何某使用,租金每年2.5万元。
部分属实 (一)2020年9月7日至9月1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何某在梨洲街道三溪村疑似违建别墅一事进行了调查,并对当事人做了询问笔录。2020年9月15日至17日,市森林公安局对王某在梨洲街道三溪村疑似违建别墅一事进行了调查,并对当事人做了询问笔录。2021年9月1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二)因该两幢房屋为农村村民老宅基地建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9月19日将案件移交到市农业农村局处置,经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梨洲街道办事处按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建造的二幢住房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5 宁波市 象山、北仑、奉化、宁海、余姚、慈溪 X202109080060 象山三诚压铸模具、北仑顺兴联合压铸、北仑恒鑫压铸、奉化新华压铸、北仑瑞辉压铸、宁海先平压铸、宁海振达文具、余姚欣铜压铸、宁海雪银铝业、慈溪春霞压铸存在严重问题。 垃圾 被举报对象实为:1、宁波三诚压铸模具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通路77号。该公司前身为象山鼎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县滨海工业园海济路43号,2020年1月通过产能置换,搬迁至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通路77号,搬迁项目经过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审批,2020年产值4000万元左右。主要从事铝合金压铸加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500kg熔化炉4台、冷室压铸机4台、打磨台4套、抛丸机2台、加工中心10台、钻孔机12台、喷塑机7台、烘箱2台等;生产工艺流程为:铝合金锭-熔化(保温)-压铸—脱模-打磨-抛丸-精加工-喷塑-烘干-成品。该公司污染物排放主要为:熔化保温和压铸脱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喷塑车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熔化炉和压铸机共用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废气处理设施,机械打磨建有湿法除尘器,抛丸机自带除尘器,喷塑机建有滤芯、布袋除尘装置,烘箱建有活性炭吸附装置,以上废气均经收集处理高空排放。该公司固废主要贮存在一个闲置库房,其中铝灰渣与浙江美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有处置合同,库存约10吨至今未处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与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库存约0.4吨至今未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与象山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且有处置记录;生活垃圾与象山县东陈环卫所签订清运协议。项目无工艺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公司厂区东面和南面为道路,西面和北面为其它企业厂房。
2、宁波市北仑顺兴联合压铸有限公司,位于北仑区大碶街道龙潭山一路55号,主要从事铝压铸金属配件生产,设置有5台熔化炉、5台压铸机、5台抛光机、2台抛丸机等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熔化→压铸→抛光→抛丸→机加工→清洗→成品。公司熔化、压铸产生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抛光、抛丸产生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内设置有危废仓库。该公司于2021年4月1日获得环评批复文件《关于宁波市北仑顺兴联合压铸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宁波市北仑恒鑫压铸厂,位于北仑区霞浦街道上傅村傅大路51号,主要从事铝压铸件生产,设置有7台熔化炉、7台压铸机、2台砂带机、2台抛丸机等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熔化→压铸→抛光→机加工→抛丸→成品。公司熔化、压铸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抛光和抛丸产生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厂区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内设置有危废仓库。该公司于2021年4月2日获得环评批复文件《关于宁波市北仑恒鑫压铸厂年产铝压铸件15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宁波驰普机械有限公司(“奉化新华压铸”),该公司“年产100万套气动元件配件项目”于2020年9月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审批同意,目前尚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检查发现,该公司熔化、压铸、脱模、抛丸、打磨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均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纳入到污水管网。
5、宁波北仑瑞辉压铸件有限公司,位于北仑区霞浦街道书院村山下周148号,主要从事铝压铸件生产,设置有3台熔化炉、3台压铸机等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熔化→压铸→修边→成品。公司熔化、压铸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修边打磨产生粉尘经收集处理排放;厂区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内设置有危废仓库。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6、宁波市先平压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照明器具制造,主要工艺包括铝融化和压铸,主要生产项目已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经对老厂区熔化、压铸废气检测,对新厂区喷塑废气检测,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该公司新、老厂区均已配套建成2个危险废物仓库和1个一般固体废物仓库,产生的铝灰渣、废脱模剂、废皂化液等危险固废均储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内。经调查,该公司自2021年起产生的铝灰渣均储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共计约7吨,至今未转移处置。此外,该公司新厂区的2台小型熔化炉于2021年7月建成,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存在环境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7、宁波振达文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文具(长尾票夹)、电器、塑料制品等产品的生产加工,环保审批验收齐全。现场检查时,宁波振达文具有限公司喷漆、电泳、注塑、热处理工序正常生产,发黑工序未生产。经检测,该公司电泳废气、热处理废气、发黑酸雾、喷漆废气(喷粉生产线改建而成)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此外,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边角料等一般固废露天堆放的行为,存在环境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8、余姚市欣铜压铸厂,位于余姚市梨洲街道姜家渡村西姜120号,主要从事铜压铸与加热冲压加工,该生产项目于2005年6月份投产,有工商营业执照,年产值约3000万元。该厂压铸生产项目于2005年6月通过余姚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未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主要生产设施:铜压铸机2台,红冲6台,下料机4台,数控18台,仪表车床44台。主要生产工艺:铜棒→下料→加热→冲压→修剪→成品;铜棒(次品)→熔化→压铸成型→修剪→精加工→成品。该厂东侧为其他厂房,南侧为道路,西侧与北侧均为村民住宅以及公共设施。
9、宁波市雪银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制品的加工生产,环保审批验收齐全。检查时,该公司熔炼抽丝工艺因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停产,氧化生产线因提升整治停产,其余工艺正常生产,相关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发现部分废铝边角料露天堆放。此外,2021年8月,该公司因废气治理设施因改造未通电而被宁海分局立案调查。
10、慈溪市春霞五金压铸件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1年8月3日,生产地址位于慈溪市掌起镇柴家村上海田路2号,法定代表人赵燕飞,主要从事工具配件生产。该公司《年产260万套锌压铸件生产项目》于2001年7月27日经过环境影响登记,根据当时的环保管理要求,无需验收。主要生产工艺为锌→热压成型→修剪→检验→入库→出厂,主要生产设备为锌压铸机2台,五金车床9台,冲床4台。该公司东侧为夜市南路、南侧为上海田路、西侧和北侧均为居民住宅。
(一)关于“象山三诚压铸模具存在严重问题”,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工况正常,项目喷塑、烘干、打磨、抛光、熔化、压铸工序均处于生产中。喷塑、烘干、打磨和抛光工序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熔化、压铸工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运行,1台压铸机的收集废气管道脱落,1台压铸机的集气罩没有连接收集管道。企业未建成专用工业固废贮存场所,产生的铝灰渣、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铝屑等混合堆放在厂区库房内,未按要求规范分类贮存,少量废包装纸箱和生活垃圾丢放在厂区绿化带上。现场对企业厂界周边排查,未发现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乱倾倒堆放情况。
(二)关于“北仑顺兴联合压铸存在严重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压铸工序正在生产,现场1台熔化炉、1台压铸机等设备正在作业,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清洗工序未在作业,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废油桶、脱模剂桶等危险废物放置于厂区东侧危废仓库,但废包装袋和纸箱等一般工业固废堆放散乱。经调查,该公司产生的铝渣回炉使用,2021年前铝灰、铝渣委托原料供应商回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后,铝灰、铝渣纳入危废管理,因暂无对应合法处置单位,目前均暂存于危废仓库,且产生量较少。该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和其它废脱模剂桶等危废均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集。
(三)关于“北仑恒鑫压铸存在严重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压铸工序未在生产。废铝灰、铝渣、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放置于危废仓库,但废包装袋和纸箱等一般工业固废堆放散乱。经调查,该公司产生的铝渣回炉使用,2021年前铝灰、铝渣委托原料供应商回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后,铝灰、铝渣纳入危废管理,因暂无对应合法处置单位,目前均暂存于危废仓库,且产生量较少。该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浙江中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其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宁波炬鑫环保制品有限公司收集。
(四)关于“奉化新华压铸存在严重问题”,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危废主要有铝渣、铝灰和污泥,其中铝灰和污泥因企业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安装时间较短,尚未产生。调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设立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且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出售废铝渣2418.7kg,但未按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废铝渣均卖给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经核实,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588号,主要从事废铝资源回收综合利用,该公司“废铝资源综合利用新建项目”于2016年5月经原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2019年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五)关于“北仑瑞辉压铸存在严重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铝灰、铝渣等危险废物放置于危废仓库,但废包装袋和纸箱等一般工业固废堆放散乱。经调查,该公司产生的铝渣回炉使用,2021年前铝灰、铝渣委托原料供应商回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后,铝灰、铝渣纳入危废管理,因暂无对应合法处置单位,目前均暂存于危废仓库,且产生量较少。该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和其它危险废物均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集。目前该公司因经营问题,处于倒闭停产状态,正与其他公司洽谈收购事项。
(六)关于“宁海先平压铸存在严重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老厂区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转,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正在排放的熔化、压铸废气进行采样,经检测,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新扩建改标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新厂区铝压铸加工未生产,喷塑流水线及机加工设备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转,废水未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正在排放的喷塑粉尘及固化废气进行采样,经检测,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工业炉窑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该公司新、老厂区均已配套建成2个危险废物仓库和1个一般固体废物仓库,产生的铝灰渣、废脱模剂、废皂化液等危险固废均储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内。经调查,该公司自2021年起产生的铝灰渣均储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共计约7吨,至今未转移处置。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新厂区的2台小型熔化炉于2021年7月建成,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因此该公司存在环境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七)关于“宁海先平压铸公司存在严重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宁波振达文具有限公司喷漆、电泳、注塑、热处理工序正常生产,发黑工序未生产。2021年9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电泳烘干废气、喷漆废气、热处理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经检测,该公司电泳废气、热处理废气、发黑酸雾、喷漆废气(喷粉生产线改建而成)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新污染源)。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边角料等一般固废露天堆放的行为。
(八)关于“余姚欣铜压铸存在严重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厂生产加工正在进行,该厂在铜压铸以及铜棒加热冲压生产过程中有脱模废气产生,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高温等离子与活性炭吸附。熔化炉上方安装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处理方式为旋风布袋除尘。该厂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工艺。该厂的废油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并能出具相关转运联单;铜件熔化过程收集产生的飞灰产生量较小,现规范贮存在危废仓库,尚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均委托第三方回收进行综合利用。
(九)关于“宁海雪银铝业存在严重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熔炼抽丝工艺因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停产,氧化生产线因提升整治停产,其余工艺正常生产,相关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发现部分废铝边角料露天堆放。该公司建有2个危险废物仓库,其中一个堆放含镍铝氧化污泥、废油等危险固废,另一个堆放铝灰渣,现场发现其内有38包铝灰渣,每包约700千克,共计约26.6吨。该公司2021年共委托转移铝灰渣2次,其中于2021年8月9日委托东阳市美臣工贸有限公司转移30.26吨,2021年9月9日委托浙江凯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转移31.39吨,目前台账显示该公司铝灰渣存量约为26.6吨,与现场情况基本一致。经查询,2021年8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熔化炉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因改造未通电,拟立案处罚,并于2021年8月28日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至本次检查时,相关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由于企业存在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一般工业固废露天堆放等问题,因此该公司存在环境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十)关于“慈溪市春霞压铸存在严重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企业因产品盘点未生产,2台锌压铸机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锌渣和锌沫回用于生产,无危险废物产生。经查阅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表中仅要求锌压铸废气进行收集排放,未提出具体的处理要求,但根据当前环保管理要求,锌压铸废气需配套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部分属实 象山县:(一)象山分局于2021年9月9日,对该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未按规定建成工业固废贮存场所的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6.4万元人民币。
(二)企业己建成固废的贮存场所,但不符合固废贮存相关标准。象山分局于2021年9月10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企业1个月内完成工业固废贮存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做到规范化贮存,合法化处置。
(三)象山分局于9月13日对企业复查,熔化保温、压铸脱模工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中的收集管网已全面完成修复,废气处理设施可正常开启使用;9月15日,象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正在生产的喷塑烘干、熔化压铸排放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均符合废气排放标准。
(四)企业已完成厂区内绿化带上露天丢放的废纸箱和生活垃圾的清理。
北仑区:(一)大碶街道、霞浦街道、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等部门指导公司立行立改,立刻对厂区进行整理,将一般工业固废放置于厂内集中堆放场所。同时督促企业加强铝灰、铝渣等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在有铝灰、铝渣相应合法处置单位后,按规范及时转移处置。
(二)督促宁波市北仑顺兴联合压铸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北仑恒鑫压铸厂尽快完成自主环保验收。
(三)要求宁波北仑瑞辉压铸件有限公司(包括被收购后的成立新公司),在未取得环保审批等合法手续前不得生产。
奉化区:(一)立行立改。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帮扶指导企业完成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的设立,企业已于9月12日设立了危废仓库。
(二)限期改正。区生态环境分局已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11月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立案处罚。针对该企业出售转移铝渣但未按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行为,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10万元人民币。
宁海县:(一)2021年9月13日现场检查时,宁波市先平压铸有限公司已自行拆除2台小型熔化炉。
(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要求宁波振达文具有限公司在9月底前规范一般固废堆放场所,禁止边角料露天堆放。
(三)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要求宁波市雪银铝业有限公司在9月底前完成治理设施提升改造,规范一般固废堆放场所,禁止废铝边角料露天堆放。
余姚市:(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已责令该厂停止铜棒热冲压工艺,依法对该厂涉嫌“生产项目规模以及工艺发生重大变更,未经环评重新审批同意,擅自进行铜件的加热冲压加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补办铜棒加热冲压生产项目的环评审批手续,若在现址无法完成审批,要求于10月30日前(余环限改[2021]9号)完成对加热冲压设备的搬迁。9月9日下午,该厂已停止铜棒加热冲压生产。
(二)已责令该厂加强对企业的内部管理,做好对铜件压铸过程中产生废气的收集处理,对铜件熔化过程收集产生的飞灰加强管理,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妥善建立和保管台账与转运联单,并对压铸生产项目进行自主竣工验收。
9月13日,该厂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压铸生产项目的自主竣工验收,已签订废气验收检测合同。
(三)由梨洲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督促和指导企业规范生产,规范企业三废治理措施,完善台账建立,提升企业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慈溪市:(一)立行立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现场已向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一个月内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在完成安装之前停止锌压铸生产,并要求企业在整改完成后根据当前环保要求开展项目验收。2021年9月10日企业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提交整改提升方案,承诺按期完成整改要求。
(二)加强巡查监管。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将会同掌起镇人民政府加强帮扶指导,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强化巡查,确保企业规范生产经营。
污染类型: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