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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十一批,2021年9月14日) |
序号 | 举报地市 | 举报区县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2 | 宁波市 | 宁海县 | D202109150002 | 西店镇西点南路100号灵光电器有噪声扰民。 | 噪声 |
被举报对象为宁波灵光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宁海县西店镇西店南路100号,该公司主要从事塑料手电筒加工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塑料粒子→注塑→成型,铁板→下料→冲床→金属配件,塑料部件、金属配件→装配→包装,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25台、冲床32台、塑胶熔焊机5台、拌料机4台、粉碎机7台、手工组装线2条。该公司于2014年11月取得《关于〈年产500万只塑料手电筒、200万只迷你电扇项目〉审批意见》,并于2014年12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意见。该公司西侧为住宅,东侧为商铺,南侧、北侧为厂房。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注塑废气、废润滑油等。注塑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排放,废润滑油委托宁波庚德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该公司生产时间为白天8点至11点,下午12点至17点,日常业务量大的时候夜间会有加班,但冲床等高噪声设备夜间不生产。 关于“噪声扰民”问题,情况部分属实。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9台注塑机、1台塑胶熔焊机、1台冲压机、2条手工组装线正常生产,其余工艺未生产,相关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危废仓库已建成。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监测人员对该公司厂界西侧进行了噪声监测,经监测该点位昼间噪声为64dB,超过了国家相关噪声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工作人员要求该公司调整车间布局,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将冲压车间调整至远离住宅的车间内,并落实相关隔声降噪措施。 (二)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工作人员要求该公司夜间尽量不生产,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无 |
27 | 宁波市 | 余姚市 | X202109150027 | 五星村庙横头1号原砖厂位置,几家无证废塑料造粒和镀膜厂废气直排。 | 大气 |
被举报对象分别为: 1、施增灿废塑料造粒加工点,位于余姚市凤山街道五星村原砖瓦厂内,主要从事废塑料造粒的加工生产,于2019年2月投产,无工商营业执照,生产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年产值约50万元。 主要生产设施:塑料造粒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工艺:废塑料→加热熔融→挤出→切粒→装袋→成品。 2、诸永强废塑料造粒加工点,位于余姚市凤山街道五星村原砖瓦厂内,主要从事废塑料造粒的加工生产,于2019年3月投产,无工商营业执照,生产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年产值约50万元。 主要生产设施:塑料造粒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工艺:废塑料+增塑剂→加热熔融→挤出→切粒→装袋→成品。 3、余姚市宏佳喷涂厂,位于余姚市凤山街道五星村原砖瓦厂内,专业从事真空镀膜的加工生产,于2021年4月初投产,有工商营业执照,生产项目未经环评审批。主要生产设施:真空镀膜机1台。主要生产工艺:塑料件→上挂→真空镀膜→包装→成品。 上述3家加工厂位于同一厂区范围,该区域周边均为农田,无居民住宅。 关于“几家无证废塑料造粒和镀膜厂废气直排”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3家加工厂均处于停产状态,生产加工未进行。施增灿废塑料加工点的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造粒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安装有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现场有废塑料原料和加工好的塑料粒子产品堆放,造粒生产线现场未生产但有余温。诸永强废塑料加工点的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造粒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无配套处理设施,现场有废塑料原料和加工好的塑料粒子产品堆放,造粒生产线现场未生产。余姚市宏佳喷涂厂的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镀膜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后排放,现场有少量待加工的塑料件堆放,镀膜机现场处于闲置生产状态。 上述3家加工厂生产项目均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生产过程有废气产生,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已责令该3家加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 截止9月18日,3家加工厂生产设施均已全部拆除,并对车间现场的原料和产品等进行了清理。 (二)为防止该厂区违法企业入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于2021年9月22日发函供电部门要求其对该3家加工厂采取断电措施。 (三)由余姚市凤山街道牵头,会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
无 |
28 | 宁波市 | 余姚市 | X202109150028 | 兰江街道夏巷村浙江省余姚市申惠物资有限公司厂房出租给人做废铜熔炼,废气严重扰民。 | 大气 |
被举报对象为余姚市申惠物资有限公司,位于余姚市兰江街道夏巷村张油车2号,专业从事黄铜熔炼加工生产,生产项目于2001年6月份投产,有工商营业执照,年产值约1400万元。该公司铜熔炼生产项目于2001年8月通过原余姚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2013年8月办理补充环评,新增酸洗工艺,以上生产项目均于2013年11月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主要生产设施:连铸炉3台,剥皮机4台,退火炉2台,酸洗设施1套(已废弃)。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配比→熔化→拉棒→剥皮→成品。该公司东侧为道路和其他企业,南侧为河道,西侧与北侧均为其他企业,距离最近敏感点超过100米。 关于“厂房出租给人做废铜熔炼,废气严重扰民”问题,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黄铜熔炼使用的主要为五金加工产生的边角料,熔炼炉使用电能进行加热,生产过程中有废气产生,均安装有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处理工艺为旋风布袋除尘+活性炭。现场检查时,2台熔炼炉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铜棒剥皮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均回炉使用。该公司于2021年5月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厂界以及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进行了检测,数据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2021年9月17日,兰江街道办事处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该公司的厂界进行检测,数据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该公司的废活性炭和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规范贮存在危废仓库内;铜边角料熔化过程产生的飞灰为危险废物,委托浙江奔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建有台账,现规范贮存在危废仓库内。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均委托第三方回收进行综合利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仓库内贮存有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部分属实 |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当场责令该公司停止超规模生产设施的使用,9月16日,该公司停止超规模生产设施的使用,并着手对2号熔炼炉以及配套设施进行拆除,9月18日已完成拆除。 (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依法对该公司涉嫌“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三)由余姚市兰江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督促和指导企业规范生产,规范企业三废治理措施,完善台账建立,提升企业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无 |
29 | 宁波市 | 江北区 | X202109150029 | 孔浦街道安居小区距旁边供销社内龙硕食品仓库的冷却塔很近,噪声扰民。 | 噪声 |
被举报对象为宁波龙硕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 地址位于江北区倪家堰路 146-230 号 22 幢。自2020年3月起, 租赁浙江省供销社宁波仓储运输公司(环城北路东段745号)场 地约500平方米,主要经营烘焙、西餐、咖啡、料理等原料的仓 储,内设一间面积约30平方米的冷藏库,配套一台小型冷却塔。 关于“冷却塔很近,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属实,经实地勘查,该冷却塔位于宁波龙硕食品有限公司租用场地的西北角,直接安装在地面上,距场界约3米,与最近的安居小区居民住宅相距约4.5米。经浙江省宁波环境监测中心现场监测,该冷却塔对最近的场界昼间噪声的贡献值为67.4dB,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区标准限值(60dB)。 |
属实 |
(一)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宁波市生态环境江北分局、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对宁波龙硕食品有限公司冷却塔噪声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 业立即停止冷却塔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二)做好整改帮扶工作。江北区孔浦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帮扶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帮助企业联系租赁其他冷库使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现有冷库已于 9 月 18 日关闭,冷却塔已停用,消除噪 声扰民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宁波市生态环境江北分局将联合属地街道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避免噪声扰民问题再次发生。 |
无 |
38 | 宁波市 | 海曙区 | X202109150038 | 横街镇水家村有铝氧化厂12家、喷气喷漆工厂1家,这些企业排放的酸性气体、粉尘粉末迷茫全村,污水偷排下水道。 | 大气、扬尘、水 |
被举报对象分别为宁波良益铝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惠明日化包装有限公司、宁波市金艺日化包装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汇和日化包装厂、宁波市海曙碧特菲日化包装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凌彩铝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旭昶铝制品厂、宁波市海曙信忠铝业工艺品厂(普通合伙),主要生产工艺基本一致:铝件→抛光→去油→清洗→电解抛光/化学抛光→磨砂→清洗→阳极氧化→清洗→染色槽→清洗→封闭→清洗→丝印→成品;具有喷漆生产加工工艺的企业1家,为宁波市海曙横街鑫欣装璜厂,主要生产工艺为:铁、铝件→前处理/抛丸→表面涂装→成品。上述9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均建有配套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治理设施。企业所在区域建有市政污水管网,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上述9家企业分布于水家工业区内(水家工业区位于水家村北面),其中宁波市海曙横街鑫欣装璜厂位于工业区最东侧,该企业东面为空地;宁波海曙凌彩铝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工业区最南侧,该企业南面为空地;宁波市海曙惠明日化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工业区最西侧,该企业西面为其他企业;宁波市海曙信忠铝业工艺品厂(普通合伙)位于工业区最北侧,该企业北面为农田;其他企业均位于工业区内部,四周均为工业区内其他企业。9家企业中宁波海曙凌彩铝制品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约100米。 (一)关于“横街镇水家村有铝氧化厂12家、喷气喷漆工厂1家”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经核实,水家村目前共有铝氧化生产加工企业8家,喷漆生产加工企业1家。 (二)关于“这些企业排放的酸性气体、粉尘粉末迷茫全村”问题,情况不属实。2021年9月16至18日,执法人员多次对水家村区域进行巡查,未发现信访反映的酸性气体、粉尘粉末弥漫全村的现象,同时执法人员对9家企业逐一开展检查,检查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废气直排现象。为进一步核实情况,一是开展水家村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在水家村游客服务中心、水家菜场等4个点位进行环境空气检测,从检测结果看,SO2、NO2、PM10、氨、硫酸雾等与铝氧化生产加工相关的特征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是开展有组织废气排放检测。对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9家企业的所有废气排放口全面开展废气排放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从上述9家企业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取样检测结果看,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但由于该区域铝氧化生产加工企业集聚,且距离居民区较近,不排除在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物叠加情况下,可能存在“达标扰民”的情况。 (三)关于“污水偷排下水道”问题,情况不属实。2021年9月16日至18日,执法人员现场对水家村周边南北河道(后双河)进行巡查,雨排口未发现有铝氧化生产加工废水排放现象,未发现污水偷排下水道问题,现场检查时9家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未发现企业偷排漏排现象。为进一步核实情况,一是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对水家村南北河道(后双河)上下游水质进行布点(共计9个点位)检测。根据河道水环境检测报告,河道水体中未发现与铝氧化生产加工废水相关联的特征污染物异常现象;对上下游河道水质中pH值、总磷等铝氧化生产加工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进行比对,未发现企业废水偷排问题线索。二是开展各企业生产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的数据比对。目前,各铝氧化生产加工企业均已加装车间生产用水计量表和废水排放计量表,按日对生产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进行计量,通过生产用水和废水排放量的比对,未发现企业有废水偷排嫌疑。三是开展排放废水检测。对9家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等标准,未发现废水超标排放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强化行业自律。目前,横街镇水家村已自建一套黄烟视频监控系统,由村委会对每家企业排放的废气外观进行实时监控,并对瞬时冒黄烟、白烟现象进行处理。 (二)加强日常监管。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将持续做好对水家铝氧化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对废水、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管执法,切实保障周边水、气环境质量。 (三)加大整治提升。引导和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在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
无 |
40 | 宁波市 | 奉化区 | D202109150040 | 莼湖镇田央村下横线6号阿搏锐塑机技术有限公司废气扰民。 | 大气 |
被举报反映实为宁波阿搏锐塑机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田央村下横线6号。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于2020年4月搬迁至现址,主要从事注塑机组装加工,生产设备总投资约30万元,年产值约1000万元。生产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零部件(外购)→喷漆(部分配件)→组装→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喷漆台2个、钻床2台,废气主要产生于喷漆工序(使用油性漆),无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 宁波阿搏锐塑机技术有限公司厂区西侧为宁波品尚纸制品有限公司,东侧、南侧和北侧均为空地,最近的敏感点为企业北侧约300米的田央村。 关于“废气扰民”问题,情况属实。9月16日检查发现,该公司组装生产线正在生产,喷漆生产线已被查封未生产,无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经核实,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已于9月10日对该公司的喷漆生产线进行查封。 |
属实 |
(一)查封扣押。宁波市生态环境奉化分局已于9月10日对宁波阿搏锐塑机技术有限公司的喷漆设备进行了查封。 (二)责令改正。针对宁波阿搏锐塑机技术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喷漆生产线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奉化分局已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拆除喷漆生产线。企业已于9月20日拆除了喷漆生产线。 (三)加强监管。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会同莼湖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工作,同时指导帮扶企业环境管理的提升工作。 |
无 |
41 | 宁波市 | 海曙区 | D202109150041 | 东桥镇张家垫店村南苑石油加油站边的豪顺塑料工艺品有臭味、噪声。 | 大气、噪声 |
被举报对象为宁波市海曙豪顺塑料工艺品厂,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张家垫村。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3月,于2018年搬到现址,租用洛兹瓷砖销售市场四层约900平方米场地从事塑料工艺品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PVC塑料粉—搅拌—搪塑成型—喷漆/手绘—产品,主要生产设备为:搪塑成型机4台、搅拌机2台、小型喷漆台2个。该企业塑料工艺品加工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该企业为小微企业,位于洛兹瓷砖销售市场内,周边无居民区。 关于“有臭味、噪声”问题,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企业PVC塑料粉加热搪塑成型工序正在生产,未建设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搪塑成型废气通过排风扇直排外环境。检查发现该企业建有喷漆工序,检查时未在生产,但有明显生产痕迹,仅建设了简易的废气处理设施。该企业生产期间生产设备及排风扇运行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
属实 |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2021年9月17日对宁波市海曙豪顺塑料工艺品厂“未依法报批塑料工艺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和“涉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宁波市海曙豪顺塑料工艺品厂已于2021年9月16日停止生产,并拆除原有生产设施。2021年9月17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后督查发现,宁波市海曙豪顺塑料工艺品厂已关闭,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
无 |
45 | 宁波市 | 鄞州区 | D202109150045 | 詹歧镇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江路2号宁波久禾新材料有限公司异味大。 | 大气 |
被举报对象为宁波久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鄞州经济开发区临江路2号。企业于2020年11月开始建设珍珠棉和气泡膜塑料制品项目, 2021年5月建成投产。企业已编制《年产14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请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目前尚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珍珠棉生产工艺:聚乙烯→热熔→挤出→冷却→成品;气泡膜生产工艺:聚乙烯→拌料→热熔→挤出→加压→成品。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珍珠棉发泡机4台(2条生产中)、气泡膜发泡机2条(1条生产中)、其他辅助设备若干。 关于“异味大”问题,情况属实。经调查核实,该企业珍珠棉和气泡膜塑料制品项目使用聚乙烯作为原料,且基本使用新料,在热熔、挤出环节中产生有机废气,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对厂界四周进行废气检测,非甲烷总烃浓度、苯乙烯浓度、臭气浓度均合格。但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情况。 |
属实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已对该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企业珍珠棉发泡机和气泡膜发泡机进行查封。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 | 无 |
49 | 宁波市 | 象山县 | D202109150049 | 石浦镇石浦科技园区象山建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非法碎石,有扬尘。 | 其它、扬尘 |
被举报中对象为象山建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又名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两企业同一法人、同一厂址,以下简称“兴兴公司”),位于象山县石浦镇(昌国)科技园区科苑路。该企业在现址建有水泥砖生产和建筑垃圾(石料)破碎加工两个项目;涉及碎石的为建筑垃圾加工项目。水泥砖项目于2018年经环保审批, 2019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建筑垃圾加工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始建设,2021年4月建成投产。2021年6月因建筑垃圾(石料)加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需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被象山分局查封一个月(期满后解封)。建筑垃圾加工项目已编制环评并送审报批(以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名义报批),目前正在审核阶段,尚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建筑垃圾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建筑垃圾、废石料)--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产品石料。主要生产设备有: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1台,筛分级1台、输送带若干条、铲车1辆、挖掘机1辆等。该企业主要气态污染物为石料破碎、筛分、下料、堆场、场内车辆行驶、物料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目前企业已按照环评报批稿及相关要求:生产线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筛分机及大部分输送带等设置在封闭室内作业,并配建1套粉尘收集和水喷淋处理设施;室内输送带边上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室外的两条输送带(粗石料落料口)设置有密闭和水喷淋抑尘设施。该企业位于工业园区内,东、南、北三侧分别为其它工厂,西侧是马路和河道,周边无村庄及其他环境敏感点。 关于“非法碎石,有扬尘”问题,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兴兴公司建筑垃圾加工项目生产线未在生产,企业提供建筑垃圾加工项目环评报告一份,但无法提供项目环保审批文件。厂区内露天堆放原料建筑垃圾等约1万多吨、产品石料约2000吨,堆场未封闭,堆体表面未采取覆盖措施,场地内主要道路、堆放场地等未硬化。 |
属实 |
(一)2021年9月16日,对该企业未采取密闭、覆盖等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拟处罚款4.7万元人民币。建筑垃圾加工未批先建行为,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二)9月23日复查,该企业已对堆场设置了覆盖、喷淋洒水、等防尘措施;企业已委托第三方环评单位对建筑垃圾加工项目送审环评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9月23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对兴兴公司进行复查,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 |
无 |
污染类型: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