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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我市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废水处理废活性炭(900-041-49)700吨、废气处理废活性炭(900-039-49)150吨,委托卡尔冈炭素(苏州)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利用,转移有效期2022年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6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房晓云、冯昊
电 话:0574-87060984、0574-8716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