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
贵党派在宁波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进一步提升我市空气质量的建议》(第273号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贵党派一直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贵党派提出的建议,我局非常赞同,提案分析了我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现状及问题原因,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推进我市移动源污染治理,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会同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三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国家、浙江省关于打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结合宁波实际,制订印发了《宁波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积极推进关于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与清洁油品等一系列移动源污染防治行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清洁柴油车行动
一是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我市于2019年起分阶段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含省外转入)的轻型汽车、重型燃气车、城市车辆提前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8年起全面开展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前环保查验工作,累计查验非免检车新车8.5万辆,退回查验不合格新车1151辆。
二是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建立了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三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全域推进柴油货车执法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累计开展路检300余次,遥感检测机动车400余万辆次,人工拦车检测5480辆,现场处罚865辆,同时将营运超标车辆信息推送至交通部门督促其限期治理并复检。
三是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根据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及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要求,在省内率先制定出台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2019年以来累计对22家检验机构违规行为进行记分处理,对5家检验机构检验环节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处罚。全面推进排放检验与维修I/M制度,实施汽车排放“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强化全市495家维修M站动态监管,先后对55家未按要求上传维修记录、虚假维修等违规M站暂停车辆排放维修资质,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调查与整改。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已有2万余辆超标车通过M站维修治理并复检合格,月均维修车辆和M站数量位居省内首位。
四是加快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制定出台我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采取严格年检、路检执法,推进高污染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两年来累计淘汰老旧车9.85万辆,其中国三及以下营运货车11887辆,超额完成两年10288辆的淘汰任务。
五是推进排放监控体系建设与应用。全面推进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率先在省内落实黑烟车电子抓拍非现场处罚,全市累计建成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42个,抓拍柴油车1500余万辆次,人工审核8900余辆次,移送公安处罚约900辆次。推进高污染车辆排放实时监控,要求新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OBD全部联网接入,对1万余辆在用重型柴油车免费安装监控设备并实施在线联网,目前,全市OBD接入的重柴车辆已超过3.2万辆。
二、清洁柴油机行动
一是加强排放控制区划定与管控。制订印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年年底,在中心城区划定并公布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并积极推进各区县(市)禁用区划定工作。联合交通运输、住建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以来,对全市161个工地的千余台非道机械开展现场检查及排放情况抽测,对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和抽测排放未达到Ⅲ类限值的非道机械等依法责令整改和处罚。
二是推进非道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全面开展非道机械摸底调查与编码登记,通过自主申报和第三方服务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推进非道机械申报登记4.4万台,上牌4.17万台,申报数和上牌数全省居首。开发运用“工地管理”小程序,制定重点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将非道机械使用方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至施工方、业主方。
三是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积极布局岸电设施建设,加大岸电建设补助力度,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1400余万元,引导投资超过1.2亿元,2018-2020年,建成高压岸电8套,低压岸电33套,累计建成高压岸电15套,低压岸电133套,集装箱专业化泊位岸电覆盖率达86%,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岸电覆盖率90%(均超过50%覆盖要求),年接电船舶超过3500艘次,用电量超过80万度。
三、清洁运输行动
一是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以“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全力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铁路专用线不断完善,2019年12月,北仑支线电气化改造和穿山港铁路支线建设顺利完成,2020年4月穿山港铁路站投入使用,金甬铁路已全面开工建设。积极出台四轮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政策,2019年12月宁波舟山港—浙赣湘(渝川)集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通过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验收,被授予“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成为长三角唯一列入全国第一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2020年度集装箱海铁联运量突破100万标箱,居全国第三位,江海联运、海河联运量完成42.2万、36.9万标箱。
二是运输车辆结构优化。持续提升运输装备清洁化水平。坚持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引领城市发展的重要抓手,2018年我市高标准通过了交通运输部“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积极推广绿色环保运输装备的应用,近五年来,我市累计购置新能源公交车4566辆,占新增公交车比例的87%, 2020年底,建成区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公交车;市区清洁能源(新能源)巡游出租车4711辆,占市区巡游出租车总量99%。宁波舟山港清洁能源车辆累计达到660余辆,并已逐步开展新能源技术车辆应用试点。
四、清洁油品行动
一是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强化油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抽检。2019年以来,我市累计抽检汽、柴油及尿素共计371批次,其中车用汽油169批次、车用柴油151批次、尿素51批次,检出不合格柴油4批次,处罚加油站4家,总体合格率98.92%。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人员2304人次,开展排查338次,查处案件218件,查处违规车辆184辆,抽查汽柴油264批次,查扣汽柴油711.7吨、集装箱150个、油罐159个、加油点59处,立案87起,罚款731万元,判刑4人。
二是推进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汽油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的通知》,持续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工作,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全市128家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同时对全市加油站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020年已开展抽测30家次,2021年还将对不少于200家次的加油站开展监督性抽测,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
虽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的阶段性任务目标已达成,但我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作依然有待加强,特别是在货物运输结构、车辆清洁化水平、油品质量监管方面提升空间仍然很大,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精细化监管水平有待提高。
下阶段,我市将继续围绕巩固提升打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成果,以创建绿色环境友好的运输体系为主线,以移动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统筹“车、油、路、企”,大力推进清洁交通运输及达标排放,标本兼治移动源排放污染,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多层次治污体系
一是推进标准提升和标准执行。积极推进油品、新车及非道机械提标及加油站、储油库与油品运输相关标准实施,严格落实油品质量、车辆及非道机械排放标准把关,加大对车辆销售企业、加油站、储油库、燃油生产加工企业等执法抽查力度,对未按规定执行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和追责。
二是开展碳达峰及移动源污染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碳达峰”工作方案编制,摸清交通运输碳排放情况、分析排放趋势,做好碳排放增量测算工作,制定出符合实际的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推进移动源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的研究,强化移动源污染形势分析,做好车用燃料环境、机动车(机)环境管理、绿色交通等各项政策成效研判和各项污染防治数据分析工作,为后续管理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地方法规调研。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充分借鉴津京冀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推进的先进经验,组织我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专项调研,突破现阶段在车辆闭环管理、末端治理、在线监控等方面缺乏法律支撑的困境。推进区域性联防联控,统一监管尺度,共享车辆排放数据,突破移动源跨地区流动管控难的痛点。
(二)优化运输结构,助推绿色交通发展
一是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积极推进铁路、内河航道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金甬铁路、萧甬铁路三四线建设,建成穿山铁路支线工程和北仑支线电气化改造工程。谋划研究北仑铁路支线复线、梅山港区铁路支线,加快完善铁路集疏运网络。提升杭甬运河通航能力,疏通江海联运通道,加快构建由余姚江(杭甬运河)、甬江主航道以及奉化江航道组成的“一纵一横”骨干航道网,全面实现所有区县(市)通江达海。促进内河水运转型发展,加密开行宁波舟山港至周边港口的海运支线,引导沿海大宗货物向海上运输转移,力争江海、海河联运量分别完成45万、40万标箱。
二是推动绿色低碳运输工具优先发展。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机)和船舶,继续推进城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货运车辆以及县际客运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建成区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加大节能环保型车辆的新增和更新力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工矿企业等新增或更换场(厂)内作业车辆除特种车辆外使用新能源车,加快场内56千瓦以下中小功率机械(以叉车为重点)新能源替代。
三是推动绿色港口、低碳机场建设。推进岸电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深入推进港口节能减排新技术的应用。大力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联动发展,实现综合交通体系优化、运输增效、物流降费。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建成一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同时积极开展港口配套堆场等基础设施布局问题研究规划,进一步优化布局,降低集卡行驶空车率,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和燃油消耗。结合宁波栎社机场国家机场四期扩建、杭州湾通用航空机场建设,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该用,着力打造低碳机场。
(三)坚持全防全控,整治柴油货车污染
一是推进车型结构升级。加强新车源头把控,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对新车及转入车辆实施国六标准把关;加快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结合市主城区“禁货”调整方案,进一步扩大国三以下柴油货车限行范围,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本年度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3000辆以上,2025年底前实现全面淘汰。
二是强化机动车环保执法监管。加密黑烟车监控网点,在主城区再建8套电子抓拍设备,进一步扩大黑烟电子抓拍处罚及应用;深化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监管机制。在常态化路检路查联合执法和入户抽测基础上开展春季和秋冬季机动车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加强重点企业车辆排放管理,对20辆柴油车以上的重点企业建立健全机动车环境管理信息化“一厂一档”,实现重点企业车辆信息及达标排放情况动态监管。继续加强排放黑名单管理,对超标排放、拒不整改的道路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压实企业车辆管理主体责任。
三是深化在用车排放检验管理。完善超标车辆维修治理体系建设,对年检排放超标及路检超标车辆实施闭环管理,强化检验机构日常记分管理,推进维修M站提质增效,抓好排放检验联网审核、现场检查、数据倒查及视频复审核查,联合严惩检测、维修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推进落实重型柴油新车和在用车OBD接入,实现新车OBD全接入,国五及以上在用车接入量再增7000辆,截至今年底,累计接入量将达到约5万辆。同时联合中汽研继续完善相关数据指标研判标准,出台我市OBD远程监控稳定达标环检免检政策。
(四)健全监管机制,深化非道机械治理
一是推进非道机械调查摸底。进一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申报和编码登记工作,通过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发挥第三方资源优势,力争做到禁用区内机械类型、数量全覆盖,并逐步扩大禁用区外排摸范围。制定和实施非道机械编码登记和使用管理制度,实施销售环节编码登记代办,逐步完善非道排气监管体系。
二是强化非道机械禁用区管控。推动各区县(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实现禁用区划定区县(市)全覆盖。联合交通运输、住建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未报送非道机械编码登记信息、未按照规范固定管理标牌、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和抽测超标排放的非道机械等依法责令整改和处罚。
三是探索非道机械工地常态化管理。推广应用无人机对在建工地内非道机械使用情况开展巡查执法工作。探索运用无人机对市本级非道禁用区内在建工地开展测绘建模工作,并通过定期巡航更新相关工地信息和非道数据。强化“工地管理”政策宣贯和小程序运用,通过加强宣传、组织培训、现场执法、联合约谈等方式,进一步落实工地方、业主方工地管理职责,确保入场施工的机械达标上牌,推进工地机械排气管理常态规范化。
最后,再次感谢贵党派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厚爱,希望您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助力我市加快高质量建设发展。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