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污染防治 » 土壤污染防治

2021年度宁波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为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扩大公众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途径,提高公众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能力,共同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全市202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发布如下:

一、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基本情况

(一)一般工业固废

2021年全市工业企业共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295.78万吨,综合利用1291.2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1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9.63%;处置4.49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02万吨),贮存0.26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98%。固废种类主要是: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废水处理污泥。202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分别是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二)城市生活垃圾

2021年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量共416万吨,其中焚烧处理373万吨,生化处理4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建筑垃圾

2021年全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量约10993万吨,综合利用量9379万吨(其中直接利用7987万吨、资源化利用139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85.31%。综合利用方式主要包括基础回填、绿化用土、制砖等。

(四)农业固体废物

2021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量为69.59万吨,主要利用方式包括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蔺草茬晚稻废草覆盖等。农膜使用量0.60万吨,回收处理量0.65万吨。全市(猪、牛)规模养殖场186家(不包括新建养殖场),年末共存栏58.84万头,已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全年共产生畜禽固体粪污44.07万吨,利用44.03万吨,利用率达99.91%。

(五)危险废物

2021年全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59.3万吨,其中委托市内集中处置利用46.9万吨,委托市外集中处置利用23.8万吨,企业自行处置利用89.2万吨。危险废物种类主要包括废酸(碱)、化工废物、表面处理污泥和冶炼废物,其中废酸(碱)和化工废物主要由产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表面处理污泥和冶炼废物全部为集中利用处置。2021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分别是宁波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利安德利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表一:2021年宁波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情况统计表

序号

项目

计量单位

上 年 度

本 年 度

比上年增减

百分数(%)

1

工业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0

2

产生量

万吨

144.9

159.3

9.94

其中

委托市内集中处置利用

万吨

50.6

46.9

-7.31

委托市外集中处置利用

万吨

15.8

23.2

46.84

企业自行处置利用

万吨

78.5

89.2

13.63

排放量

万吨

0

0

0

(六)医疗废物

2021年根据收运处置单位统计,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集中隔离点、核酸采样点等涉疫场所共产生医疗废物16771吨(其中涉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7330.22吨),集中处置16771吨,无害化处置率100%。

表二:2021年宁波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情况

序号

项目

计量单位

上年度

本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百分数(%)

1

医疗废物处置利用率

%

100

100

0

2

产生量

13635

16771

23

3

处置量

13635

16771

23

4

排放量

0

0

-

(七)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飞灰

2021年全市共产生生活垃圾焚烧飞灰11.87万吨,均得到安全处置。

(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2021年全市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31座,共产生污水处理污泥42.7万吨,利用处置率达100%。

二、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主要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印发《宁波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全面深化“十四五”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处置体系,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美丽宁波”建设。

(二)健全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各区(县、市)全部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和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分拣点建设。2021年共建成小微产废企业危废收运点11个,上网登记企业14726家,小微收运体系覆盖面近227.4%;共建成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分拣点17个,上网登记企业51917家,收运体系覆盖面达86.9%。

(三)强化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管。疫情期间,组织开展医废收集、处置单位服务指导,有效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安全、高效、规范处置。

(四)开展工业固废专项整治。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检查,重点关注铝灰产生处置单位、废矿物油经营企业及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管理及处置情况。全市共出动排查3731人次,检查企业1627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216家,均落实整改或依法查处。

(五)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对接省固体废物综合监管平台,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2021年共抽查各类危废综合经营单位31家、小微企业危废收运单位9家、废机油和废铅酸电池收集单位13家、产废单位60家。企业抽查优良率达90%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三、固废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危废集中利用处置单位32家,许可利用处置能力166.5万吨/年,其中2021年新增危废利用处置能力33万吨/年;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29座,处置能力155.2万吨/年;全市总处置能力达到321.7万吨/年。

全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5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8座,焚烧总能力达11500吨/日,生活垃圾生化处理设施7座,处理能力2565吨/日。

全市共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90余家,产品类型涵盖再生土、再生砂、再生生物质燃料、再生填料、砖、砌块、板材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类型涵盖建筑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