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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

各位考生: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定于2022年10月2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在10月19日9时至10月22日9时30分,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若发现错误,立即联系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87169936、87169935。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10月22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四、考生迟到三十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五、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ningbo.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六、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需提供考前14天的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证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行程卡”和“甬行码”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报考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笔试。

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10月21日(截止至21日19:00)发送至所报考单位邮箱: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电子邮箱:nbhky@nbepb.gov.cn。

邮件以报考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考生健康申报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等。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行程卡”和“甬行码”。“行程卡”和“甬行码”为绿码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凭考前48小时内宁波大市内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考试。

经确认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现场测温体温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