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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第四季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例会

1月13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召开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例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二次和市委十四届三次会议部署,紧密结合省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要求,总结2022年工作,交流2023年思路,高起点、高站位推动形成今年各项工作的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项目清单和标志性成果。局领导,各区(县、市)分局、开发园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吕唤春主持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伟明作了总结部署。

会上,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报了全市2022年度环境质量状况,从大气、水环境等分析了我市各个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及考核完成情况,并提出了问题和建议。随后,现场播放了生态环境问题曝光片。各区(县、市)分局、前湾新区、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汇报了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各分管局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林伟明局长作总结讲话,肯定了2022年度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对2023年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按照谋新谋深谋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2023年工作思路,对标对表宁波市委市政府对2023年度的工作要求,狠抓各项任务细化落地落实。二是按照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姿态,凝心聚力夺取一季度“开门红”,各部门协同合作、有重点地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打赢数字化改革翻身仗,夯实数据底座,深度拓展应用场,实现“天空地一体化”守护生态环境。四是继续扩大生态环保投资,以先声夺人的勇气抢在前面,瞄准主导产业和绿色发展战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助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