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跨省转移相关事项公示

现有我市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苯胺焦油(261-019-114000吨,委托万华化学集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计划转移日期至2023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于202319—2023113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房晓云、吴诗敏 

  电  话:0574-87060984、0574-8716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