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和《宁波市贯彻落实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将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二)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2年前三季度,宁波市AQI优良率同比分别下降8.8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设区市排名全省第三。慈溪市优良天数比率78.8%,在宁波所辖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同比下降10.2个百分点;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的90百分位值为170微克/立方米,全年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23年省、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慈溪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3.6%,优良率同比改善幅度全省县级城市排名退出末十位;臭氧浓度和同比改善幅度全省排名有所提升。
三、整改措施
(一)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持续实施《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宁波市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月通报制度,将年度重点治气任务和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相关考核。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全面建立实施中、轻度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二)开展VOCs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老旧柴油货(叉)车淘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等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年度重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三)慈溪市制定实施《慈溪市环境空气质量提质突围行动实施方案》。
(四)慈溪市组织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整治、VOCs综合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面源综合治理、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治气能力提升、专项执法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守法意识提升等各类专项行动。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1-11月,宁波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4%,同比上升5.4个百分点,空气优良率排名全省第6,位次同比前进1位;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未发生PM2.5污染天。预计我市2023年全年优良率、PM2.5平均浓度均可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31日,慈溪市综合指数为3.24,同比下降7.4%,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名前进8位(排名第57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7%,同比上升9.1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名前进15名(排名第64名),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改善幅度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退出末十位,远大于90个区县的平均升幅(0.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7%,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名前进10名(排名第51名)。臭氧平均浓度1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6%,臭氧浓度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名前进12位(排名第63名)。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以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为中心任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七大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全年治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省市两级下达的亚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任务,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化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谋划2023年行动方案,印发《宁波市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计划》,分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七大攻坚行动。
(二)推进年度重点治气攻坚任务。今年以来,扎实推进年度治气攻坚任务落地见效,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项目137个、低效VOCs设施提升项目813个;组织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快推进涉气产业集群整治、石化化工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整治提升等工作;组织力量指导各地开展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培育申报,全市初审通过B级以上企业124家。
(三)加快老旧柴油货(叉)车淘汰。制定出台《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和《宁波市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市、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部门充分联动,全力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柴油叉车的淘汰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已完成国二及以下老旧柴油叉车新能源替代3055台,完成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13768台,开展非道机械监督执法抽检3248台次。
(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开展2022-2023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到2023年3月底,出动5382人次,检查企业2150家,其中限期整改501个问题,立案76件,拟处罚884.91万元;开展“绿剑2023”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工业企业8999家,已发现环境污染问题5290个(涉气问题数为999个),已立案509件(已作出处罚决定359件),处罚金额5262万元。
(五)慈溪市达到整改目标。慈溪市制定《慈溪市环境空气质量提质突围行动实施方案》及8个行动子方案,方案明确的产业结构调整等八方面任务措施和12个重点项目均已基本完成,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7日。
联系电话:0574-87055835
联系地址: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