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事项公示

 现有我市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真空塔液(261-032-11)6000吨,委托山东鲁岳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计划转移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熔炼飞灰(321-027-48)100吨,委托宣城市宏达锌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计划转移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富锌漆渣(900-252-12)600吨,委托青岛艾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利用,计划转移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于2023322—2023328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房晓云、吴诗敏 

  电  话:0574-87060984、0574-8716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