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分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环境监测机构:
为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人员技术水平,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生态环境铁军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综合大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软实力,夯实生态环境监测“支撑、引领、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生态环境监测“顶梁柱”和“排头兵”作用,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宁波做支撑,为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标志性成果做贡献。
二、组织机构
本届比武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主办,由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海员建设工会承办。
三、参赛范围
本届比武活动设两个组别,专业A组和企业B组。
专业A组: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下属生态环境监测站可报名参加专业A组竞赛。各参赛单位以代表队形式组队参加,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代表队设领队1名、比武选手10名;各区(县、市)监测站代表队设领队1名、比武选手6名。
企业B组:宁波市内注册并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近三年经营管理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一年以上的环境监测机构均可报名参加企业B组竞赛。各参赛单位以代表队形式组队参加,每支代表队设领队1名、比武选手5名。
比武选手必须为参赛单位的正式在聘员工,社保缴纳起始时间不迟于2023年1月。
四、实施安排
本届比武活动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举行,其中初赛内容为理论知识考试,决赛内容为现场操作竞赛。初赛拟定于2023年5月中下旬举行;决赛拟定于2023年6月中下旬举行。初赛与决赛举办地点均为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9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参赛代表队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参加比武的人员名单、照片(2寸、电子版)报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比武形式和内容
初赛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20分。考试范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监测形势与政策、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知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技术方法及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知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价技术方法、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基本要求等。
初赛后,专业A组全体参赛队伍进入决赛。企业B组各参赛队5名参赛人员个人成绩总和排名前10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比较两队前三名总分,总分高的队伍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各代表队在初赛队员中选取4名队员作为决赛正式选手,1名队员作为决赛备选选手。
决赛为现场操作竞赛,具体内容为:(1)地下水中耗氧量(CODMn)的测定(GB 11892-1989方法);(2)地表水中石油类测定(HJ 970-2018方法);(3)大气氨泄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及报告编制(合作竞赛项目,参考方法HJ 533-2009)。每项100分,前两项考试时间150分钟,第三项考试时间180分钟。
决赛评分办法:
(1)个人得分。各队参加现场操作竞赛队员的初赛理论成绩乘以0.4加上决赛现场操作竞赛成绩除以3再乘以0.6(其中合作竞赛项目同队队员在该项目上得相同分值)为折算后个人得分。
(2)团体得分。以各队参赛选手折算后个人得分总和为团体得分,其中初赛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为5人(含决赛备选选手)折算后得分之和,决赛现场操作竞赛成绩为4名决赛正式选手折算后得分之和。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武活动设个人理论单项奖、个人综合奖和团体奖。
(一)个人理论单项奖
专业A组、企业B组分别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个人理论奖项根据参赛人员初赛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排名确定获奖等次,出现个人成绩相同时,并列获得相应等次奖项(下同)。
(二)个人综合奖
专业A组、企业B组分别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个人综合奖在参加决赛的选手中产生,按照决赛评分办法计算个人综合成绩,按照个人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奖等次,与个人理论奖可重复获得。
对专业A组综合成绩前2名选手,且符合相关评选条件,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宁波市技术能手”称号;对企业B组综合成绩第1名选手,且符合相关评选要求,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宁波市首席工人”称号(若上述选手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再递补)。
对获得专业A组和企业B组综合成绩第1名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选手,按程序向团市委申报“宁波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若上述选手有不符合授予称号条件的,各组个人综合一等奖获奖选手可向后递补。
对获得专业A组和企业B组综合成绩一等奖的首名女选手且符合宁波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条件的,按程序向市妇联推荐申报市级巾帼建功标兵。
(三)团体奖
专业A组、企业B组分别各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不参加团体评奖。
团体奖在参加决赛的队伍中产生,按照决赛评分办法计算团体成绩,按照团体成绩排名确定获奖等次。
(四)组织奖
根据各代表队在比武活动中的组织情况和参赛表现,奖励专业A组、企业B组各1支代表队。
联系人: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张倩,联系电话:0574-87086826,手机:15867221068,邮箱:199046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