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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宁波市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大比拼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市)、开发区(园区治水办

为深化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高标准打造标杆园区,引领示范“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持续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现将《2023年度宁波市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大比拼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工作大比拼结果将纳入年度“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区(县、市)推荐指标及评分细则中,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度宁波市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大比拼实施细则

 

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

2023526

 


附件

 

2023年度宁波市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大比拼实施细则

 

为深化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高标准打造标杆园区,引领示范“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持续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比拼对象

各区(县、市)、开发区(园区)。

二、比拼方式

根据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际,大比拼活动将采取月度检查、年度评估等方式进行。通过大比拼活动,推动形成“互看互学、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

一)月度评估:通过深度排查、重点问题整改、长效管理制度等三个方面进行打分,打分方式为市级现场评估,按月开展。由市治水办组织开展月度现场评估,各地治水办负责督促各工业园区按月建立台账资料,及时报送。

二)年度评估:根据《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和《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验收规程》进行综合评分。

三、比拼内容

(一)比创建看进度

各地要突出目标导向,高点定位,紧盯先进找差距,聚焦短板求突破,比拼争先成常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激发担当实干精神;要增强危机意识,进一步激发争先进位斗志,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二)比质量看落实

各地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科学研判、周密部署,对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尤其是各类涉水排放的工业企业,开展深度排查。根据排查报告、问题清单以及“一点一策治理方案,落实问题整改。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关注隐蔽工程重要施工节点。

(三)比管理看长效

各地要突出效果导向,聚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已完成建设项目的雨污管网、预处理设施等长效运维管护,进一步完善全园区管网档案管理、运行维护和重点纳管企业日常监管等长效管理制度体系。

四、评分办法

每个园区根据大比拼评分表(附件1)进行评分,各区(县、市)、开发区(园区)月度评分为2023年度各建设园区和“回头看”园区得分的平均分(若无年度建设任务为“回头看”园区得分的平均分)。年度评分=月度平均评分×50%+年度评估得分×50%

五、结果运用

(一)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每月将大比拼成绩通报至各地治水办,将年终大比拼结果通报至各地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

(二)对于“回头看”复评结果不合格的(省创园区低于90分,市创园区低于85为不合格、问题整改未完成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撤销通过验收的意见并要求限期复创;

(三)大比拼成绩作为年度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区(县市)推荐评价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1.2023年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工作大比拼评分表

2.2023年宁波市标杆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清单

             3.2023年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回头看”清单

             4.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打分表


附件1

2023年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

大比拼评分表

分类

比拼内容

分值分配

得分

深度排查

20分)

园区排水管网及泵站排查;污水处理设施调查;排污(水)口排查;涉水污染源排水排查。

根据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打分表(附件4)进行月度评分,评分结果为当月得分,各项支撑资料须按月建档。


重点问题整改

60

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编制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要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排污(水)口规范化整治

根据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打分表(附件4)进行月度评分,评分结果为当月得分,各项支撑资料须按月建档。


长效管理制度

20

管网档案管理及维护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园区环境应急管理

根据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打分表(附件4)进行月度评分,评分结果为当月得分,各项支撑资料须按月建档。


加分项

取得明显成效

园区相关水体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的前提下,水质明显改善,河道年均水质较上年提升一个类别,每条加5分。

(加分项月度不重复加分)


扣分项

涉水环境问题

1.因园区涉水环境问题被省级督察等发现的,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省级、市级“五水共治”“找寻查挖”发现,被群众反复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园区排放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的,扣5分。

2.园区涉水环境问题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扣5分;

园区相关水体水质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或水质出现劣类,扣5分。

(扣分项月度不重复扣分)



附件2

2023年宁波市标杆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县(市、区)

工业园区名称

1

海曙区

望春工业园区

2

江北区

宁波江北光电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

3

镇海区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4

北仑区

大碶高档汽配模具园

5

鄞州区

鄞州电镀集聚区

6

奉化区

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

7

余姚市

中意宁波生态园

8

慈溪市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

9

宁海县

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

10

象山县

西周镇临港工业区

11

前湾新区

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

 


附件3

2023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回头看”清单

序号

县(市、区)

工业园区名称

1

海曙区

横街镇西王工业区

2

横街镇镇工业园区

3

长丰工业集聚区

4

高桥工业区

5

集士港镇工业集聚区

6

森祥科技园

7

恩科科技创业园

8

宁波栎港科技园

9

杉杉科创基地

10

洞北工业园区

11

鄞江工业区

12

江北区

洪塘街道工业集聚区A区和B区

13

私营工业城

14

宁波江北光电新材料高新科技产业园区

15

镇海区

庙戴广源工业集聚点

16

息云寺工业集聚点

17

长石工业集聚点

18

田顾工业集聚点

19

庄市工业集聚点

20

光明工业集聚点

21

北仑区

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

22

台塑台化工业园区

23

白峰小门工业区

24

北仑橡胶产业园

25

宁波开发区科技创业园

26

大碶汽配园区

27

霞浦国际现代物流园区一期

28

春晓工业园区

29

小港装备园区

30

 

 

 

 

 

鄞州区

中车产业基地

31

鄞州投资创业中心

32

咸二村工业园区

33

史家码工业区

34

上李家村工业区

35

回龙工业区

36

首南都市工业区

37

茅山工业区

38

东钱湖镇工业区

39

邹溪工业区

40

奉化区

翁岙区块

41

洪溪区块

42

江口三横区块

43

竹产业园

44

滕头区块

45

尚田镇张家工业园区

46

余姚市

小曹娥工业园区(电镀园区除外)

47

中意宁波生态园区

48

泗门镇工业功能区

49

兰江工业园区

50

阳明工业园区

51

扶贫开发区

52

凤山东郊开发区

53

陆埠工业区

54

大隐工业区

55

梨洲工业园区

56

丈亭工业园区

57

三七市工业园区

58

临山工业园区

59

黄家埠工业园区

60

小曹娥工业园区(电镀园区)

61

姚北新城低塘工业园区

62

罗江工业园区

63

斗门菁江渡工业区块

64

 

 

 

 

慈溪市

匡堰工业区

65

逍林镇北工业区

66

慈溪坎墩台湾园区

67

崇寿工业区

68

横河相士地小型轴承园区

69

观海卫镇工业聚集区

70

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

71

周巷镇镇北工业园区

72

观海卫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

73

坎墩工业区(宗汉)

74

新浦镇西工业园区

75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6

宁海县

宁海县物流园区

77

黄坛工业区块

78

大佳何镇工业区块

79

西店工业园

80

宁海科技园区

81

科技园区宁海湾区块

82

宁波生物产业园

83

岔路高坦工业区块

84

梅林工业区块

85

越溪工业区块

86

仕西工业区块

87

桥头胡东园工业区块

88

花园工业区块

89

城区中小企业聚集区

90

长街镇数控机械产业园

91

象山县

西周华翔工业园区

92

西周临港工业区

93

石浦科技园区

94

象山经济开发区

95

杭州湾新区

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

96

庵东镇工业园区

 


附件4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打分表

项目

序号

指标

分值

内容

评分细则

评分方式

得分

扣分依据

深度排查

(20)

1

园区排水管网及泵站排查

8

全面排查园区雨、污水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运行情况,查清园区排水系统的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具有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前雨、污水管网及泵站系统布局图集及详细资料的,得2分;园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输送管线情况,以及管网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问题罗列清晰、资料详实的,得6分。缺1项扣2分。

相关测绘底图、排查记录等台账



2

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4

全面摸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情况。

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前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排查,清晰记录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变化情况、进出水水质情况、尾水再生利用情况,信息全面得2分,缺1项扣1分。依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废水,未进行纳管废水对处理设施运行影响分析的,扣2分。

相关排查记录等台账资料



3

排污(水)口排查

2

全面摸清园区排污(水)口规范化整治情况。

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前园区入河(海)排污(水)口摸排,明确记录入河(海)排污(水)口建设登记、批复或备案情况、规范化建设及标志牌设置、排污口设置主体、污水来源、排水监测开展等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信息全面的得2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相关排查记录等台账资料



4

涉水污染源排水排查

6

全面摸清园区工业企业涉水污染源及其排水情况。

完成园区工业企业涉水污染源及其排水情况调查,清晰记录涉水污染源名单,包括企业名称、行业类型、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清污分流情况、雨污管网状况(管线是否为明管、地埋、高架或明沟,是否存在破损、堵塞、渗漏等)、废水标排口建设情况、水质监测情况、各类废水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排水去向(纳管、预处理或排放环境)、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情况、雨水排放口建设情况等,形成“一园一档”信息表。信息全面的得6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相关排查记录等台账资料



重点问题整改

(60)

5

“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编制

7

编制 “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包含园区层面和企业层面。

编制完成园区及企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方案内容充分对应园区和企业排查的问题,措施可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安排完整的,得7分。发现方案针对性不强酌情扣1-3分;方案中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安排有缺项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方案文本等台账资料



6

雨污分流系统建设

14

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园区和企业雨、污水收集系统完备,实现“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

通过查阅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评报告、管网改造图纸资料,并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判定。查阅自评报告,园区雨、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备的扣4分,企业雨、污水分流改造完成率(按企业家数计)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现场抽查园区或工业企业雨水排放口,如发现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排水(符合环评要求的除外),每发现1处扣2分;雨天排水有明显工业废水的,发现1处扣4分。抽查自评报告情况不实的,每发现1处扣4分。扣完为止。

园区自评报告、台账资料、现场抽查



7

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

12

工业企业建有独立的清污分流、分质分流系统;化工、电镀、酸洗、制革、印染等重污染企业的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实现明渠套明管或架空敷设;实现工业废水(包括实验室废水)全收集全处理,重点企业废水预处理后达标纳管。

通过查阅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并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判定。查阅自评报告,工业企业清污分流、分质分流整改率(按企业家数计)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重污染企业架空或明管化每少1家扣2分;工业废水纳管处理率(按企业家数计)每少2个百分点扣5分;企业水处理设施近一年出水或经整改后近3个月出现超标问题,每发现1家扣2分。现场抽查工业企业,抽查情况与自评报告情况不实的,每发现1家企业扣3分。扣完为止。

园区自评报告、台账资料、现场抽查



8

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5

统一收集处理工业企业生活污水,食堂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按照相应行业标准执行。

通过查阅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评报告,并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判定。查阅自评报告,工业企业生活污水纳管处理率(按企业家数计)每少2个百分点扣1分。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的生活污水未按照行业相关标准执行的,每发现1家企业扣2分。现场抽查发现自评报告情况不实的,每发现1家企业扣2分。扣完为止。

园区自评报告、台账资料、现场抽查



9

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要求

9

全面收集处理重污染行业企业和园区其他区域可能受污染区块的初期雨水。

通过查阅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评报告,并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判定。查阅自评报告,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可能受污染区块初期雨水未收集的每家扣3分,收集不到位的(收集池容量不足或未设置切断阀,具体可参阅企业环评或应急预案要求)每家扣2分;园区其它可能受污染的区块未进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的,1处扣2分,收集后初期雨水处置不到位的,1处扣2分。现场抽查自评报告情况不实的,每发现1处扣4分。扣完为止。

园区自评报告、台账资料、现场抽查



10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

10

园区按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且达标排放;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的,应确保纳管废水达到相关要求,对设施出水无不良影响。

通过查阅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评报告和台账资料,并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判定。园区或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近一年出水或经整改后近3个月未出现超标问题的,得10分;发现1次超标排放的扣4分,扣完为止。经前期评估不宜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的,未编制限期退出方案并组织实施的扣5分。

园区自评报告、台账资料、现场抽查



11

排污(水)口规范化整治

3

园区所有入河(海)排污(水)口完成规范化整治。

通过查阅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评报告,并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判定。园区入河(海)排污(水)口规范化整治每少1个扣1分。抽查自评报告情况不实的,每发现1个扣3分,扣完为止。

园区自评报告、台账资料、现场抽查



长效管理制度

(20)

12

管网档案管理及维护

8

建有已建管网的档案管理和维护制度,明确管网日常维护责任。

通过查阅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评报告,已建管网档案,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制度及日常落实记录等。管网档案不完善的扣2分,日常维护责任不明晰的扣3分,维护机制未严格实施的扣3分。扣完为止。

园区自评报告、台账资料



13

工业企业监督管理

8

按要求实施排水许可、排污许可制度;强化重点环境行为的日常监管;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

通过查阅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评报告,并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判定。排水、排污许可证发放率(以企业家数计)每少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水户,发现未按照排水、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监测、巡查等工作的,发现1家扣1分,扣完为止;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执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不到位的,1家扣2分,扣完为止。

自评报告、台账资料、现场抽查



14

园区环境

应急管理

4

建立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管理制度,建有园区纳管废水溢漏、管网破损等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

存在重污染行业企业的园区未制定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管理制度的,扣2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到位的,每发生1次扣2分。扣完为止。

应急预案或应急管理制度等台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