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完成。现将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考生须在2024年11月18日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考生如不能及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递补情况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将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予以公布。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结果将与拟聘用名单同步公布。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届时将另行短信通知本人,请入围体检人员注意查收。面试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查询。

咨询电话:0574-87169919;

监督电话:0574-89181468、89281278。


附件:1.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同意报考证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选聘岗位

选聘

人数

姓 名

性别

面试成绩

名次

是否

入围体检

综合文字

及宣传

1

陆楚楚

90.68

1

虞芳艳

82.60

2

陈武超

78.24

3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


我单位同意        同志(身份证号码:                   )报考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该同志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序号

报考条件

1

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

现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

出生日期:

4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

现聘任岗位及聘任时间:

6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

不存在公告上“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审核人:                    联系电话: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由报考人员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