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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24年度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C级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实施科学精准管控,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等相关规定,经企业自评、县级初审和市级复核及现场核查,现将宁波市2024年度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C级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大气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7119943,电子邮件:1246863546@qq.com,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9号。

附件:宁波市2024年度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C级企业名单(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