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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分局,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各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

           根据《宁波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共抽取全市52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277份环评文件。靶向重点抽查行业包括塑料制品业、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械制造、汽车制造、电线电缆等。现将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经申辩校核,最终确认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该2家环评机构和2名编制人员分别予以失信记分(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各环评机构要高度重视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强化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和编制时效。我局将继续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不定时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环评文件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doc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2023年第三季度环评文件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问题

编制单位(含统一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含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审批

部门

处理意见

1

年产10000套家具扩建项目

报告未对项目作整体分析,仅将新增的3000套家具作为本次项目进行分析。从项目工程内容看,本次项目工程内容为“一层新增两个水性喷漆房(约800m2)、二层新增一个约200m2油性喷漆房(其中原1层油性喷漆房喷涂木件,2层油性喷漆房喷涂铁件),实施年产10000套家具的生产规模(其中只新增3000套木质家具,使用水性漆),新增木加工工序和装配工序依托原有车间”,工程内容应涉及现有油性漆家具的建设内容;

现有项目的变动较大,根据报告中描述“验收后企业根据市场发展及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更换了油漆厂家,油漆的稀释比例及具体成分发生变化”,但未详细说明油性漆成分实际变化情况及新增油性喷漆房的原因,且现有项目的木工及打磨过程颗粒物排放量大于原审批量。

宁波清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30283MA2AHHP91C)

李振雨(20210503537000000015)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分别失信记分5分。 

2

金海路整治工程

声环境专题评价等级为二级确定错误,项目敏感点远期噪声增量大于5dB;

未对所有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预测;

浙江甬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30201MA2GQXJF0N)

崔玉贤(201703522035000000351222040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分别失信记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