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
现有我市宁波大风江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顺酐废催化剂(261-156-50)40吨,委托内蒙古熙泰再生资源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计划转移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办理结果于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钟书奇、吴诗敏
电 话:0574-89281280、0574-8759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