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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将围绕“治污攻坚提标、绿色发展提效、改革创新提能、生态共富提质、环境安全提档”五大提升,推深抓实牵引性举措、突破性抓手、关键性项目,打造“四零六无”标志性成果,坚决扛起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的使命担当,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

一、坚持行动提速治理提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整体战

一是系统治水,召开全市水环境治理誓师大会,向各地下达“一点一策”的方案、项目、资金等治水任务,建立“治水指数”考核评价体系,“逐条逐月”对27个省控断面进行调度、分析、研判,确保全年优良比例达到100%。开展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建成一批省级星级“污水零直排”区。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治理管控,开展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持续深化美丽海湾建设。二是精准治气,制定出台《宁波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强化源头管控、协同管控、精准管控。加快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实施石化、化工、涂装、印刷等行业深度治理,持续推进重点企业绩效提级。积极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及时启动有效的应急管控措施,疏堵结合打好秸秆露天焚烧剿灭战。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和“宁静工厂”“宁静小区”示范创建。三是源头治废,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遴选培育一批无废园区、无废集团,全域推广中小企业“一站式”工业固废收运模式,高质量承办好省“无废城市”建设现场会。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水土共治,加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地下水污染管控,切实做好新污染物、重金属、塑料污染治理。

二、坚持路径优化试点深化,塑造绿色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是强引领,将碳排放“双控”目标纳入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持续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力争今年全面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新一轮助企惠企政策措施,在守好环境底线基础上强化重大投资项目服务保障。二是创试点,优化提升全市减污降碳协同指数,加快能源、工业、港口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路径研究,探索区域、园区、行业、企业等不同层面的模式、技术、制度创新,积极争创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三是搭平台,创新谋划“碳核查”的工作载体、积极拓展“碳资信”的应用场景、大力培育“碳认证”的服务机构、试点建设“碳普惠”的交易平台,在全省率先形成以政策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低碳工作格局。

三、坚持体系重塑制度重构,提升改革创新示范性引领性

一是主攻国家试点,开展“非现场监管”全国试点。围绕“前端感知灵敏、数据底座扎实、智能算法强大、场景应用健全、决策指挥科学、能力有效提升”六大方面建强工作体系,形成“一中心二算法三场景四规范”的非现场监管标志性成果。二是抢占科技前沿,抓住宁波与中国环科院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的重大机遇,持续推进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卫星中心、南环所等院所的合作共建,在遥感监测、水生态评价、碳监测评估、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加大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三是放大集成效应,深化环评审批和环境要素增值服务改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数字化改革,将各地的“微改革”集成起来,出台相应的制度、标准、规范,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品牌效应。

四、坚持绿色共富大美共生,彰显全域大美辨识度美誉度

一是深化生态示范创建,积极申报一批国家级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培育一批生态社区等美丽细胞。市本级开展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鄞州、奉化、余姚、慈溪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二是推进生态产品增值转化,聚焦“811”行动,融合“一环十线”精品线,打造11个生态特色品牌。大力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积极申办全省生态共富现场会。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若干管理规定》立法,规范建设新一批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推动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能力提升。积极探索国际领域合作,建设中国-中东欧生物多样性合作引领区,打造国际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

五、坚持排查在先整改在前,增强守护安全责任感使命感

一是主动查改问题,组织成立一支专业队伍,常态化赴各区(县、市)查找问题线索,督导式推动闭环整治。同时,各区(县、市)结合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压实街道和部门主体责任,推动问题主动发现、主动整改,把风险隐患降到最低。二是提升执法效能,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交叉执法。探索推进“三不”执法机制建设,强化公检法联动、行刑衔接,侦办一批大案要案。三是守牢安全底线,紧盯紧抓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饮用水源等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多级风险防控,推进“一地事发,全市响应”的工作机制。严格高风险移动探伤等重点行业监管,开展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清查排摸,确保辐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