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规定,浙江浙勘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登记备案申请,我局委托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开展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能力评估工作。经综合评估,浙江浙勘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登记备案要求,拟同意登记备案,现按规定将备案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2年7月5日~7月11日
二、公示期限内,各单位、公民对上述单位登记备案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或来电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监信处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内容。
三、联系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海曙区柳汀街545号;邮编:315012
联系人:监信处阚长青 电话:87207680
纪检监察组史建静 电话:89181660
传真:87132019
附件:备案单位基本情况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
备案单位基本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 | 法人代表 | 单位地址 |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
1 | 浙江浙勘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江北区 | 崔锦梅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金山路299号29号3#楼 | 211101043053 |
网址:http://zjamr.zj.gov.cn/col/col1228971567/index.html?tabid=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