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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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周英君
办公室电话: 0574-87145380
生态科: 0574-87143577
行政许可科: 0574-87143606
管理科: 0574-87736336
法规科: 0574-87121279
地 址: 蓝天路201号丽园尚都A2座6楼
邮 编: 315012
联系电话: 0574-87147164
传真: 8713368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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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 2.负责派驻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派驻区域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派驻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指导协调和监督派驻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6.负责派驻区域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 7.负责派驻区域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8.做好派驻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9.做好派驻区域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相关工作。 10.配合市局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派驻区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2.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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