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琦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污泥规范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结合市住建局的协办意见,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污泥基本情况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和工业生产的发展,“五水共治”、“甬有碧水”等工作的深入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收集处理率逐年提高,污水治理能力进一步改善,而随之带来的污泥产生量也逐年上升。2023年全市污泥产生量共计92.81万吨,其中城镇污水处理污泥43.23万吨,工业污泥49.58万吨,主要利用处置方向为干化焚烧、堆肥利用、建材利用等,无害化资源化达到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全市污泥无害化、规范化处置,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深入谋划污泥利用处置体系建设。2015年,我市印发《宁波市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5-2020年)》(甬发改规划〔2015〕182号),较大程度上解决了我市污泥处置能力缺口和消纳渠道受限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提升综合利用能力,2021年我市印发实施《宁波市固废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甬发改规划〔2021〕386号),明确前端推动污泥源头减量,中端加强污泥规范运输管理,末端优化污泥处置能力的要求,并规划了4项目污泥利用处置相关的重点工程,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2022年出台《“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甬政办发〔2022〕57号),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作为重要指标之一纳入“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并要求加快推进污泥协同利用,拓宽利用渠道,稳步构建高效运行的污泥利用处置体系。
(二)强化统筹协作,高效能提升污泥利用处置能力。一是持续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新改扩建了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涌烨固废处置分公司和宁波富仕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一批优秀骨干企业,目前全市已建成污泥利用处置企业29家,污泥设计处置总能力达307万吨/年,基本形成以焚烧为主、建材利用为辅、生物堆肥补充的利用处置体系,从能力上满足当前的处置需求。二是积极拓宽协同处置渠道,认真落实省厅印发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第一时间与住建等部门会同协商,畅通纺织、制纸等行业污水处理污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协同处置渠道。建成宁波市洞桥垃圾焚烧厂,作为宁波第一家综合协焚烧处置设施,全方位增强污泥处置兜底保障能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高标准推进污泥行业整治。出台《宁波市污泥产生企业与利用处置行业深化整治提升方案》(甬土办〔2018〕3号),先后淘汰了宁波甬和建材等4家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为进一步加强规和范污泥行业管理,我市结合规范化考核、“绿剑”等专项行动,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抽查检查涉泥企业管理制度情况,加大对污泥产废企业的现场监管力度,核实污泥利用处置去向。此外,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与住建、水利部门实行数据信息共享,严厉打击偷排、偷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
目前我市污泥无害化、规范化利用处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安全、高效、低碳、循环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固废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等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全过程规范管理。实现涉泥企业在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应纳尽纳”,要求污泥产处企业严格执行固废电子转移联单,实现所有污泥的产生处置信息可追溯、可查询。定期开展污泥产处企业规范化检查,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全市重点污泥产生企业和29家污泥利用处置单位从管理台账、现场监管、道路运输、处置方式、处置效能、安全生产、合同签订等七大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清单按时完成整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公布全市污泥产生及利用处置单位规范化情况,包括企业地址、产处能力、考核结果等。污泥产生单位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自主选择利用处置单位,利用处置单位积极做好靠前服务工作,在消除产处企业间的信息壁垒的基础上,推动完善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规范的污泥市场体系。
(三)优化提升指导服务。联合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污泥产处企业座谈会,加强对全市涉泥企业的互连互动,摸清上下游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于企业提出的诉求和建议,属于共性需求的,找准着力点,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从政策层面推进解决;属于差异化需求的,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相关企业调研,全面了解企业情况,以点带面做好服务工作,推动形成良好产处网络生态。此外,邀请专家围绕规范建设、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定期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培训,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
(四)加强科学技术创新。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技术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内。重点突破污泥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污水厂内减量等共性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展污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新技术应用,并总结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实践案例。
(五)加大宣传引导。以“无废城市”为抓手,结合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日,持续加强对涉泥企业进行污泥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处置技术和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生态法治意识,提升全市固废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推动我市污泥工作取得新成效。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