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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我市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废水处理废活性炭(900-041-49)200吨,委托卡尔冈炭素(苏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计划转移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办理情况于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房晓云、吴诗敏
电 话:0574-89281280、0574-89281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