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临时名录公告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09 11:49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第七、十三条,经审查,下列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宁波滕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吕波强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民营科技园区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龙津路12号南边二层厂房 | 拆解利用废旧通信设备 | 0574- 88908788 | / |
2024年9月9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