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由各区(县、市)和市直及部省属有关单位、开发区(园区)评选推荐和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拟确定市委办公厅行政处等100个集体为宁波“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翁捷辉等200名同志为宁波“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
二、公示期间,接受对上述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期间设立的举报电话、传真、地址如下:
电话:89181477,传真:89181488,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邮编:31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