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事项公示


现有我市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真空塔废液HW11(261-032-11) 5000吨,委托山东鲁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计划转移日期至2025年9月29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办理结果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房晓云、吴诗敏

话:0574-89281280、0574-89281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