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德能源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宁波富德能源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相关材料,经商请危险废物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经商请危险废物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同意该2家公司相关申请(详见附件)。

联系人:行政审批处、土固处

   话:0574-89281280、0574-89281285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

序号

产废单位

转移废物名称

(代码)

转移数量(吨)

接受单位

转移有效期

1

宁波富德能源有限公司

含银废催化剂(261-160-50)

400

贺利氏贵金属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2025.10.14-

2025.12.31

2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含贵金属废催化剂(900-039-49)

10

湖北博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含贵金属废催化剂(251-016-50)

120

含贵金属废催化剂(251-019-50)

10

含贵金属废催化剂(261-156-5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