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5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突发环境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气候变化应对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六)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和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等。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相关工作。
(九)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提出问责相关建议等。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一)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协助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二)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全市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宁波建设,全面监督落实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十六)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海洋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管和保护工作,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工作;负责审核海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海洋执法机构进行执法。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订并牵头实施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涉海有关项目规划,推动海陆联动;综合协调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综合协调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工作。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除渔业资源外的海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修复、利用、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海洋经济的统计、相关核算工作,推进落实由国家海洋局布置的涉海经济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负责海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负责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疑点疑区监测,并委托海洋执法机构进行执法。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5.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海洋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和海洋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海洋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生态环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原环境监测中心)、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宁波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原环保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和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原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收支总预算41418.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41418.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17.29万元,下降4.64%,主要是:人员增减变动和专项资金项目经费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10.49万元,占70.54%;事业收入1894.47万元,占4.5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669.00万元,占13.68%;其他收入100.10万元,占0.24%;上年结转收入4544.48万元,占10.97%。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40384.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50.97万元,下降7.02%,主要是:人员增减变动和专项资金项目经费调整。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36.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70.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3751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267.0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641.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81.73万元,项目支出22461.15万元。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333.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10.49万元、上年结转123.2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28.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25.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2661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266.18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333.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0195.37万元减少861.68万元,减少2.85%,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项目经费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28.50万元,占3.84%;卫生健康支出(类)325.09万元,占1.10%;节能环保支出(类)26613.92万元,占90.72%;住房保障支出(类)1266.18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5.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9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3.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2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19.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25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及养老金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9.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00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及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0.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及医保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8.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8.42万元,下降20.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及医保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6.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04万元,下降17.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及基数调整。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73.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1.48万元,增长3.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及基本经费调整。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49.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4.13万元,下降36.1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548.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65.46万元,增长200.19%,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均有增加。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16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62.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均有增加。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72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9.94万元,下降8.8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45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5.13万元,下降15.9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195.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83万元,下降28.5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7435.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83.74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均有增加。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668.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0.24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均有增加。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1269.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7.68万元,增长36.25%,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均有增加。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噪声(项)3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5.61万元,下降60.3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761.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9.74万元,增长26.53%,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均有增加。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5263.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51.45万元,下降24.9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3846.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16.71万元,增长15.52%,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均有增加。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37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9.24万元,增长36.65%,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均有增加。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87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8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均有增加。
2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9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1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基本持平。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60.1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6.0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6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3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35.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90.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8.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7.11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7.11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7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接待会议、学习交流、上级检查指导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36.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本部门经批准购置2辆公务用车。2025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购置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购置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51.6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2025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6.9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52万元,增长1.19%,主要是人员增减变动所致。。
2025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05.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84.02万元。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设备5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设备2台(套),主要为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购置: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联用仪1台、超低分子量污染物便携式质谱1台。
2025年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预算项目29个,项目支出预算资金22140.9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指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17.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指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18.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指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9.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2.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3.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 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4.污染防治(款)噪声(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噪声与震动污染方面的支出。
25.污染防治(款)土壤(项):指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6.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7.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 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8.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指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9.能源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30.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