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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启动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3月25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局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伟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36条办法”和市委“40条举措”,深入总结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成效经验,一体贯通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走在前、作示范的标准,按照市委“四严四铸牢”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学、查、改、促”,推进学习教育和服务中心大局深度融合,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精心组织安排,扎实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要答好“为什么学”“学什么”和“如何学”三问。一要深思“为什么学”。深刻认识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开展学习教育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二要勤思“学什么”。深学细悟学习教育的丰富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办法,深入总结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成效经验,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入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三要常思“如何学”。统筹做好“学、查、改、促”四篇文章,以“学”筑基,坚持原原本本学、循迹溯源学和分层分类学相结合,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平台优势,切实提升学习质效。以“查”明责,聚焦“四风顽疾纠治、作风偏差矫正、制度执行强化、个人作风整顿”四大维度,健全问题查摆与动态监督体系;以“改”提质,贯通“立行立改与长效治理”双轨路径,运用分类指导、过程督导、制度完善、开放监督等手段实现精准施策;以“促”增效,推动学习教育成果向重点工作转化,围绕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构建攻坚机制,着力破解生态环境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深化党建品牌建设与治理效能提升。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有序开展。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直接负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确保无死角、无盲区。要健全落实审核把关、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学习教育工作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和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