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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305号提案的答复

胡增辉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中提出的《推进我市重点领域清洁运输的建议》(第305号提案)收悉。您在提案中肯定了我市在推进清洁运输过程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目前存在的挑战和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相关工作,组织专人进行了研究。现结合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能源局的协办意见,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清洁运输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优化运输结构。2009年至今,我市已连续实施六轮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政策,第六轮海铁联运政策(2024-2026年)正在实施中,政策效应不断显现;2024年,我市举办了全国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推进会,宁波经验获得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的充分肯定,全年完成集装箱海铁联运箱量181.8万标箱,同比增长10%,总量居全国港口第二位;宁波舟山港矿石、煤炭等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95%以上。

二是加强柴油货车管控。近年来,我市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车载终端数据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道路行驶车辆进行尾气排放实时管控,已形成覆盖全市的排放监管网络,通过科学分析和系统建模,实现移动污染源的动态溯源和精准执法。开展机动车常态化执法和春、秋冬季重点时段专项执法行动,在重点物流通道、涉大宗货物运输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开展监督性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车用尿素使用不正常等违法行为,2024年累计检查抽测重型柴油货车1853辆次,行政处罚43辆,超标整改60辆。

三是推进老旧货车淘汰及新能源推广。2019-2020年,我市率先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累计淘汰1.6万余辆,下达补贴资金4.8亿元;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通过淘汰补贴、限制通行等措施,于2023年底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2024年底基本淘汰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截至2024年底,淘汰国三柴油货车1.9万辆,淘汰国四营运柴油货车0.9万辆,下达补贴资金3.6亿元,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方面,以“宁波-义乌新能源重卡示范线工程”为试点,不断推进新能源货车应用,目前已实现新能源营运货车356辆、LNG车辆1036辆。

四是实施区域车辆限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警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2024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在绕城高速及奉化区中心城区范围内通行,2025年起全域限行;2024年5月24日,北仑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国Ⅳ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的通告》,分阶段推进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区域限行。2024年累计处罚闯禁车辆870辆次,有效倒逼老旧柴油货车加速淘汰。

五是推进智慧门禁联网。充分结合我市工业产业布局特点,选定镇海、北仑两个柴油货车通行重点区域,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园区(港区)清洁运输智慧门禁试点,以园区(港区)清洁运输“大门禁”管控替代企业“小门禁”治理,进一步提升清洁运输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同时减少了园区(港区)内企业清洁运输改造运营成本。2024年完成企业清洁运输智慧门禁联网25家。

二、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虽然我市在“两车”淘汰、清洁运输智慧门禁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执法力量不足、部门合力不够等问题。

一是移动源监管执法力量有待充实优化。当前,我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缺乏专业的移动源执法人员,基层执法人员普遍存在移动源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专业执法设备欠缺、实际执法经验匮乏等问题,面对移动源监管专业性强、场景复杂等新挑战,难以有效开展执法工作,亟需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充实移动源执法力量。

二是移动源监管部门合力有待提升强化。移动源监管涉及生态环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多个市级部门,但目前各部门信息化系统独立建设,数据标准不统一,导致数据分散且难以共享;跨部门行政检查缺少统筹谋划,如柴油货车路检就涉及环保部门尾气检测、交警部门违法行为检查、交通部门营运资质核查、市场监管部门油品抽检等,容易造成重复检查或监管空白。此外,各部门对于移动源违法行为处罚尺度不一,或警告、或罚款、或取消资质,缺乏联合惩戒机制。

三、下步工作举措

根据国家最新的清洁运输及移动源管理要求,我局将积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加大重点领域清洁运输的工作力度和移动源监管强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加快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要求,全地域、全时段限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定期通报闯禁处罚情况,鼓励各地开展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力扩围实施机动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利好政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争取中央大气资金支持,大力推进国四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2025年底力争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不少于7500辆,全面淘汰国三柴油货车。

(二)推动港区移动源清洁化发展。扎实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大力推进港口货物清洁运输,开辟港区绿色货运通道,优先保障新能源车辆办理进出港业务。完成北仑港区清洁运输智慧门禁联网工作,并逐步应用于镇海港区、穿山港区、梅山港区、大榭港区。积极推进港口作业车辆和机械清洁发展,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内部道路运输车辆,港口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清洁能源(含新能源)集卡车占比达到55%以上。探索开展港区内车辆和机械污染物排放定期年检制度。

(三)深化移动源专项执法检查。有效落实省2025年移动源专项执法工作要求,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升级执法设备,每季度第一个月作为移动源执法攻坚月,通过跨区域交叉检查方式,以车检机构、重型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为重点,持续加大对各类移动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快推广重点领域门禁联网。严格落实《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要求,对火电、钢铁、有色、水泥及重点石化绩效A级改造企业,通过安装清洁运输智慧门禁、视频监控等方式,建立运输电子台账,完善车辆使用记录。推动重点用车单位实施清洁运输智慧门禁联网,鼓励推广园区“大门禁”替代企业“小门禁”,促进企业用车结构优化。

(五)科学布局充电设施网络。精准定位充电需求,深入分析作业区域、车辆工况、空间管控等运行特点,科学规划布局充电设施。在环卫站、运输企业自有场地等区域布局大功率直流充电桩,满足垃圾环卫车和预拌混凝土车等工程电动车辆的充电保障需求;在物流园区、货运集散地、港口码头等区域规划布局智能有序直流充电桩,加强充电桩的智能调度,保障电动集装箱卡车高频运营;在公交枢纽按需配置公交车专用充电桩。鼓励车企、桩企和充电运营商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形成供需平衡、布局均衡的专用领域充电网络,助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清洁运输工作还在不断地摸索推进中,我市也在积极借鉴其他城市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创新,努力突破,真诚希望您继续对我市清洁运输工作多关心、多支持、多指导,携手推进我市清洁运输工作再上新台阶。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